
“搁置”二十年的项目,因重重违规而停滞
位于胡志明市旧第二郡中心的盛美利住宅区项目(面积14.39公顷),由东贡运输股份公司(ESL)担任投资方,曾被视为现代化居民区的典范。然而,现实却是客户长期投诉的漫长日子。
向《年轻人报》反映情况时,65岁的黎氏雪梅(居住在胡志明市吉莱坊)作为34名客户的代表表示,这些客户已与投资方——西贡工业园区开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东贡运输股份公司)签订了盛美利住宅区地块使用权转让合同,并自2005年起几乎支付了全部地价款,但至今仍未收到土地用于建房。
实地调查显示,项目大部分区域仍是空地、荒芜。整个项目范围内目前仅有7栋坚固的建筑,这种情况造成了资源浪费,并长期引发居民不满。
原因在于法律上的“瓶颈”尚未解除。该项目原是174公顷盛美利居民区的一部分,但ESL——这家属于胡志明市委的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后国有资本占比75%——被认定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拍卖擅自转让资产以及确定国有资本出资价值不当。
目前,项目尚无法确定财务义务和土地使用费,因为仍在等待调查机关及主管部门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作出结论。
在给客户的回复文件中,ESL承认项目处于“被动”状态,必须等待职能部门的指导。公司表示已多次向农业农村与环境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建议确定财务义务,解决土地难题。
然而,这些努力尚未取得具体成果。ESL解释称,延迟超出了企业的自主能力,因为需等待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以及调查警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不再是孤例:客户主动要求列入解困名单
盛美利项目客户主动维权——向投资方提出意见并建议将项目列入解困名单——已非新鲜事。在胡志明市,居民“自我救赎”正成为许多长期“搁置”项目的趋势。
典型例子是北参奇居民区项目。 372名客户联合签署集体请愿书,递交胡志明市领导,请求根据国会第29号决议适用特殊机制,为拖延长达25年的项目解困。
主要投资方——第十房地产股份公司(属西贡房地产总公司)涉及多项违规行为,拖延且无力实施,导致项目至今未能完成赔偿,基础设施也未完善。
类似地,红岭居民区(芽皮县)的客户在等待26年后仍未获得红皮书(土地所有权证)。他们不得不联合起来,要求投资方给出具体时间表,而非空泛的承诺。
红岭项目于21世纪初启动,但接连出现规划、基础设施、财务义务和土地法律手续方面的障碍。
需要保护机制,为“善意第三方”解困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洲在与《年轻人报》交流时表示,在许多投资方“失踪”、无力实施或拖延的项目中,客户完全有权直接建议职能部门将项目列入解困名单。
黎黄洲先生认为,对于已进行多年实际交易且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项目,胡志明市可考虑采用跨部门机制,审查法律现状。
更重要的是,需要研究按阶段或按组完成财务义务的机制,优先为已付清款项的客户颁发红皮书。这样既能保障“善意第三方”(即购房者)的权益,又能恢复实际存在资产的法律状态,避免浪费并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第1645工作组的介入以及2026年解决数万例迟发红皮书目标,像盛美利这样的项目有望“解冻”——前提是投资方积极配合,居民提出合理建议。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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