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探讨月收入6000万越南盾仍可购买社会住房:还符合对象吗?

一些专家认为这是贴近现实的举措,而另一些则担心政策会被扭曲,导致真正低收入者被挤出竞争。

正如《年轻人报》报道,胡志明市建设局已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交关于调整购买社会住房收入条件系数的报告。据此,建议将单身人士月实际收入上限提高至3000万越南盾,夫妻提高至6000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HoREA)主席黎黄洲先生肯定这一提议完全有法律和现实依据。他表示,2025年胡志明市人均收入预计超过800万越南盾/月,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6倍。

“基础工资上涨使得许多工龄超过15年的干部、公务员收入接近2500万越南盾/月。如果维持旧门槛,他们无意中被排除在受益对象之外,尽管在胡志明市这样的特大城市拥有住房仍然非常困难”,黎黄洲分析道。

这也是Global Home管理公司董事会主席、经济专家阮维成先生在接受《年轻人报》采访时的观点。他认为,按当前贷款利率,购房者每月需还本息超过1000万越南盾。因此,许多月收入约3500万越南盾的家庭对购买社会住房犹豫不决。

“实际上,如果收入过低,还贷后他们将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基本生活和子女教育。而6000万越南盾/月能确保持续的财务能力”,阮维成说。

越南探讨月收入6000万越南盾仍可购买社会住房:还符合对象吗?

越安和房地产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庆光先生则对6000万越南盾这一数字的合理性表示担忧。他认为,社会住房的本质是面向那些收入不足以购买廉价商品房的人群,具体包括低收入者、工人、劳动者、干部、公务员和职员。

陈庆光进行了常规计算:人们通常用收入的30%来支付首套房按揭。对于月收入6000万越南盾的夫妻,每月可还约2000万越南盾,这足以贷款约20亿越南盾。如果贷款占房价的70%,那么该社会住房的价格应约为30亿越南盾。“这对社会住房来说是极不合理的数字,有这样的收入也不再被视为低收入者”,陈庆光直言。

他还指出,当前的错误是集中于扩大对象(增加需求),而供应极其有限。这无意中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因为收入较高的人通常有更“漂亮”的贷款档案,更容易抢占真正贫困者的份额。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专家建议需要更智能的“过滤器”,而不是仅看收入数字。许多专家和企业领导一致认为,需要同步实施多种解决方案、政策及优惠支持,使社会住房供应真正爆发。这才是彻底解决社会住房问题的关键。

同时,阮维成先生提议按收入分组(低于3000万越南盾/月、4500万越南盾/月、6000万越南盾/月)进行优先评分。弱势群体、单身女性或收入最低者应在社会住房购房档案审核中优先考虑,同时需考虑位置和工程质量,因为这些是“控制”房价的因素。

此外,陈庆光先生强调,社会住房应主要以长期租赁形式存在(50-70年),价格合理,这有助于劳动者安居而不承受过大债务压力。他还建议为可租赁社会住房和可租赁合理价格商品房模式补充专门的法律框架,以吸引企业。

越南探讨月收入6000万越南盾仍可购买社会住房:还符合对象吗?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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