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战略投资者可获10年土地租金豁免

越南胡志明市战略投资者可获10年土地租金豁免

根据拟提交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的草案,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组项目获提议免征10年土地租金。

适用对象包括战略投资者;实施部分项目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创新创业企业、创新中心、高科技企业以及科技组织。

对于《城市发展法》第39条第1款a、b、c、d、e、g、h、i、k、l、m、n、o、p项所规定类别的项目,草案提议,若已取得投资主张批准决定、投资登记证或同等文件并满足专业条件,可免征10年土地租金。

具体而言,获优惠和支持的项目涉及以下领域:医疗与老年人护理;社会救助、戒毒;高科技、数字技术;环境、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铁路;物流与商业基础设施;自由贸易区;海洋经济发展行业和领域目录内的项目……

另一类是根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政策、由胡志明市国家金融投资公司资金资助并符合利率支持条件的项目。

地下停车场、高层停车场和共享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也获提议给予利率支持。项目须具备合适的投资文件,主要功能须为停车场或充电站,并满足支持条件。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项目说明文件、证明符合标准与条件的文件以及投资者的承诺。

材料提议通过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线提交。受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机构有5个工作日答复;若无意见,则视为同意。

审核后,主管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拒绝。

草案规定,若投资者被吊销许可证、项目因违规被暂停、停止运营12个月以上或不再满足条件与承诺,将收回、退还或调整优惠和支持。

自收到通知起12个月后仍未整改的,主管机构可按规定考虑终止项目。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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