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内务部正在征求关于《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呈文的草案中,内务部表示已提出了一些关于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的修改补充内容,其中包括降低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建议。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为75岁(普通情况),70岁至75岁以下属于贫困户、近贫困户。
在草案呈文中,内务部引用了社会保护局(卫生部)的统计数据:在将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从80岁降至75岁后,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每月社会保险及社会养老金的人数增加了约50万人。这一举措有助于使受益人口比例在2025年提升至近42%。
然而,这一数字距离中央委员会第28号决议提出的目标——到2030年,力争约60%的退休年龄后人口领取养老金、每月社会保险及社会养老金——仍有较大差距。
与此同时,领取养老金及每月社会保险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处理)的人数每年仅增加约10万人,因此若不对政策进行调整,将难以完成中央委员会设定的目标。
因此,在草案中,内务部提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维持现行规定(若暂无法安排国家预算实施该政策)。
方案二:修改补充,由越南政府决定逐步将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降至70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时期国家预算能力,为政府灵活实施提供便利。
由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在条件成熟时决定逐步将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降至70岁以下。
此前,在征求意见中,河静省内务局建议制定路线图,逐步将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从75岁降至70岁。
嘉莱省内务局也表示,目前仍有大量老年人没有养老金,未领取每月社会保险补贴,收入不稳定,但不属于贫困户或近贫困户。
该局认为,这一群体在年老体衰、医疗和长期护理费用增加时,面临陷入社会保障真空的风险,尤其是独居、无人赡养或生活在经济社会困难地区的人。
基于这一实际情况,嘉莱省内务局建议继续逐步降低社会养老金领取年龄,首先考虑扩大至70岁及以上、无养老金或每月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该局还建议研究确定受益对象的标准,如收入水平、独居状况、残疾、疾病、日常医疗费用需求和居住条件,而不仅仅是像目前那样主要基于贫困户、近贫困户标准。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