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回应补充乡级编制、修改协会组织活动规定的建议

越南内务部回应补充乡级编制、修改协会组织活动规定的建议

越南内务部已答复广义省选民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后提出的建议。

各省、市委常委会领导、指导、部署编制分配、管理和使用工作

据此,选民提出,在调整组织机构、实行两级地方政府和大力推进数字化的背景下,乡级干部、公务员的工作量和压力显著增加。

因此,选民建议内务部研究、参谋并考虑灵活补充和调整乡级编制,使其符合各地的人口规模、自然面积、区域特点和行政单位分类。

内务部在答复中表示,落实中央组织部的意见,并根据各部委、地方提出的编制需求建议,内务部已向政府党委提出2026-2031年阶段编制建议文件。

该文件建议了2026-2031年阶段确定各单位编制需求的原则和预计方案,依据各机关、组织的岗位结构安排公务员、职员(根据行政单位分类、人口、区域特殊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该内容已提交中央组织部汇总,并报有权机关审议、决定,基本满足地方按照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人力资源要求。

目前,政治局已颁布关于编制管理的新结论、规定,以及2026年各省、市编制规定和2027-2031年阶段编制分配方向。

其中,中央组织部是有权分配、管理各省、市委编制的主管机关;各省、市委常委会负责领导、指导、部署编制分配、管理和使用工作。

因此,内务部建议广义省继续依据以下标准:职能、任务、工作岗位及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量,设备、办公工具现代化程度和信息技术应用程度,以及已分配编制的实际使用情况。

同时还包括人口规模、自然面积、乡级行政单位数量以及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特点等标准。

据此,主动为管辖范围内的各机关、组织、单位安排、分配和调整编制(其中包括乡级编制),确保不超过中央组织部2026年分配给广义省的总编制数。

建议尽早修改关于合并后群众团体组织与活动的相关规定

兴安省选民建议内务部尽早修改、颁布关于合并后群众团体组织和活动的相关规定,如第126/2024号法令、政府总理第30/2011号决定。

关于此内容,内务部表示已向政府参谋颁布关于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第126/2024号法令。

与此同时,落实政治局第230号结论、书记处意见以及有权机关交办的任务,内务部已主持并与相关机关配合起草修改、补充第126/2024号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

该内容按简化程序和手续实施,确保符合党在新形势下的主张、政策和法律规定。

其中规定了合并后群众团体的组织和活动,以及受党和国家机关交办任务在协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制度。

在政治局、书记处通过由祖国阵线及各中央团体党委主持起草的修改第118号决定的决定草案后,内务部将继续研究、制度化党的主张,并完善法令草案编制档案,提交政府、总理审议、颁布。

其中将规定关于群众团体组织和活动的指导内容,受党和国家机关交办任务在协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制度,确保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主张统一,符合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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