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提议对经营户主、不领薪的企业管理者、合作社管理者以及出国劳动的越南劳动者等四类强制社会保险参保群体提供财政预算补贴。
在正在审查的《社会保险法修订补充草案》中,内务部建议国家预算对这四类强制社保参保群体提供缴费补贴,同时鼓励地方根据自身条件额外支持。
四类群体包括:已注册的经营户主;企业管理者、监事、国家资本和企业资本代表;合作社及联社中不领薪的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或监事成员及其他管理职务人员;出国劳动的越南劳动者,以及随同越南驻外代表机构成员出差的非领薪配偶,可领取生活补贴。

根据现行规定,上述四类群体的社保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没有雇主参与。例如,已注册的经营户主,自2025年7月1日起对采用申报方式的户主强制参保;其余户主自2029年7月1日起执行。据2024年统计,全国约有8万户采用申报纳税的经营户,以及超过200万户采用核定纳税的经营户。
经营户主的社保缴费率为参保平均工资的25%,其中22%进入养老抚恤基金,3%进入生育疾病基金;此外还有4.5%进入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上述比例和缴费水平,户主每月缴纳的社保和医保费用超过100万越南盾,基于平均缴费工资350万越南盾。
户主可选择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但最低不低于参考标准,最高不超过参考标准的20倍。截至2025年11月,全国已有超过1.23万经营户主参加强制社保,平均缴费工资为每月350万越南盾。
内务部解释称,尽管属于强制参保范围,但这些群体的参保义务类似于自愿社保。这造成了攀比心理,因为自愿社保群体可获得国家预算补贴,而强制群体却没有,尤其是经营户主。
现行法律规定,国家预算对自愿社保缴费补贴20%至50%,基于农村贫困线标准,补贴时间不超过120个月。参与者还可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获得额外支持。该政策目前适用于贫困户、近贫困户、海岛乡居民、特殊经济区居民、少数民族以及部分特殊群体。
该法律草案预计将在10月国会会议上征求意见并审议通过,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截至2025年底,全国有2150万人参加社保,占劳动年龄人口的45%。其中强制社保约1890万人,自愿社保约260万人。预计到2027年,社保参保总人数将达到2460万人,失业保险1880万人,医保9930万人。随着覆盖范围扩大,领取养老金、每月社保补贴和失业救济金的人数也将增加。
(编译:Ivy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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