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各地在2026年6月前至少开工一个出租住房项目

越南建设部:各地在2026年6月前至少开工一个出租住房项目

使用地方财政建设出租房

部长陈鸿明刚签署第19号电文,发给各省市领导,关于在2026年及2026-2030年期间大力推动本地出租住房发展。

据此,建设部要求各地立即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净土地、同步基础设施,采用优先流程、简化行政手续,以便在2026年6月内至少开工一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

紧急成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地方的住房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如商业项目中20%的社会住房土地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或购买住房用于出租,在2026年第三季度内完成。

建设部还要求各地在今年第三、第四季度开展大规模出租住房项目

在第19号电文中,建设部建议各地对本地区各群体的租房需求进行细致、实际的调查评估。

据此制定切实的投资建设计划,让民众真正受益,避免供需失衡、资源浪费。

制定2026年及2026-2030年期间出租住房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目标、项目清单、路线图和调动资源,在6月内提交建设部汇总报告总理。

为促进出租住房发展,建设部还建议各地支持民众在大城市建房出租。

各地需研究对家庭、个人自建多层多套出租房的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支持机制和指导。

优先在大城市发展出租公寓

在发给各地的电文中,部长陈鸿明要求全国各省市审查规划,安排土地用于发展出租住房和社会住房。

优先发展出租住房,特别是大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工业园区、经济区、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区域、城市改造及整治区域的出租公寓模式。

安排相应的地方资金用于补偿、场地清理、支持重新安置和投资技术基础设施,优先为出租住房和社会住房项目创造净土地。确保这些土地配套完善的技术基础设施、必要的社会基础设施(医疗、教育、文化设施),以便项目完工后立即投入使用。

建设部还要求各地指导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工人住宿需求,从而审查、安排土地,大力推进工人住宿建设,解决工业园区工人安全、稳定、有质量的居住问题。

审查、评估本地《2021-2030年建设至少100万套社会住房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建设部以便提议主管部门审议调整项目,明确出租住房发展结构,确保符合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中央办公厅第64号通知中的指示。

加强管理和有效使用公共资产,包括作为公共资产的住房如公务住房、社会住房、工人宿舍、学生宿舍。研究并实施对不再有需求的公共住房进行功能转换,改为出租住房。

彻底削减、简化出租住房和社会住房投资发展中的行政审批手续,实行一窗口、一牵头、一标准流程,优先按绿色通道、优先通道办理行政审批。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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