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7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及医疗保险权益

越南自7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及医疗保险权益

具体来说,自2026年7月1日起,根据政府第161/2026号法令,基本工资上调至每月253万越南盾。

多项待遇随新基本工资提高

据此,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单次就诊总费用低于基本工资的15%,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00%。按新基本工资,这一门槛提高至每次就诊379,500越南盾。

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5年的人员,当年度自付总额超过6个月基本工资(按新标准相当于1518万越南盾)时,将获得基金100%的诊疗费用报销。

对于某些医疗技术服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设备费用最高为45个月基本工资,即每次使用服务最高可报销1.1385亿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卫生部第01/2026号通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若患有62种疾病或疾病组中的疾病,可直接前往专科医疗机构就诊而无需转诊,并享受完整的医疗保险权益。该目录包括多种危重疾病、罕见疾病和需要深度治疗的疾病,如某些癌症、血液病、心血管病、神经系统疾病、代谢紊乱或器官移植。扩大目录有助于缩短转诊时间,减少交通费用,同时为患者提供早期治疗的机会。

自7月1日起,民众还可以使用芯片公民身份证、VssID(社保数字应用)或VNeID(电子身份)替代纸质医保卡就诊,从而减少等待时间。

此外,生育或领养子女的一次性补助金提高至每孩506万越南盾。丧葬补助金提高至2530万越南盾,相当于基本工资的10倍。

其他多项补助,如针对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人员的护理补助、工伤保险、职业病待遇以及月度遗属补助也相应调整。例如,每位家属的月度遗属补助为参考水平的50%,即126.5万越南盾;若家属无人直接抚养,则月度遗属补助为参考水平的70%,即177.1万越南盾。在基本工资尚未取消的情况下,参考水平等同于基本工资。

越南自7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及医疗保险权益

养老金上调8%,低待遇者额外补贴

据越南社会保险机构称,政府对2026年7月1日前已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助和月度补助的人员,统一上调8%的养老金、社会保险补助和月度补助。值得注意的是,除统一上调外,政府继续对低待遇者提供额外补贴。

具体来说,上调8%后待遇仍等于或低于每月350万越南盾的人员,将额外获得每月30万越南盾。若调整后待遇高于350万越南盾但低于380万越南盾,则提高至每月380万越南盾。

越南社会保险机构补充说,目前自愿社会保险的缴费额为个人所选月收入的22%。按现行农村贫困线标准每月150万越南盾的最低收入计算,最低缴费额为22%×150万越南盾=33万越南盾/人/月。

参保人员还可获得国家提供的相当于最低缴费额20%至50%的补贴,视群体而定。其中,贫困户、岛屿乡和特区的居民获得最高50%的补贴,每月最高达16.5万越南盾。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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