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一周多的审理和合议,7月6日晚,中央军事法院对两名前军方少将和福山集团前董事长阮文后(后“炮”)作出终审判决。审判委员会还就本案近400名受害者的上诉发表了意见。
两名前少将再缴纳45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
宣布判决时,审判委员会接受上诉,判处两名前少将阮维强(前空军军官学校校长)、黄曰光(前国防部作战局副局长)各2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给予缓刑。
根据终审法院,两名被告已再缴纳共计45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黄曰光25亿越南盾,阮维强20亿越南盾)。
审判委员会评估,各被告均诚恳承认错误,表现出悔改,并得到多个机关、组织和老兵协会的减刑请求。
基于这些新情节,中央军事法院接受上诉,将两名前少将的一审2年6个月徒刑改为缓刑。
两名前少将被认定在违规将芽庄机场63公顷国防用地交给后“炮”的福山集团方面存在错误,并随后收受钱财。

阮氏恒,后的姐姐,福山集团副总经理,被法院减刑至5年6个月监禁。
法院确认被告由其儿子再缴纳50亿越南盾,并承诺以6处房产、33块黄金、10个银行账户用于赔偿后果。此前,阮氏恒一审被判处7年6个月监禁。
陈友定,南亚投资股份公司经理,被终审法院减刑至6年6个月监禁。陈友定一审被判处8年6个月。
2025年,在另一起案件中,这两人也因在多省市的招标违规被判处监禁,导致多名官员涉案,其中包括永福省委原书记黄氏翠兰。
后“炮”还需赔偿超过4300亿越南盾
中央军事法院裁定驳回阮文后及385名受害者的上诉。判决维持一审决定,判处后“炮”11年监禁,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
综合此前各项判决,福山集团前董事长需执行30年监禁。
中央军事法院责令被告阮文后继续赔偿受害者超过4312亿越南盾。
根据判决,后需赔偿的总额超过7000亿越南盾。至今受害者已获赔超过2717亿越南盾,剩余超过4312亿越南盾由后根据判决所附名单继续赔偿。
对于被告陈友定,法院确认其已全额缴纳546.6亿越南盾充公国库。两名前少将黄曰光自愿再缴纳25亿越南盾,阮维强自愿缴纳20亿越南盾,均充公。
审判委员会也确认福山集团股份公司已代后赔偿146名受害者共计超过2552亿越南盾,且不要求后返还这笔款项。
此外,法院确认多名个人自愿代后缴纳款项以弥补后果,包括:阮维坚缴纳1000亿越南盾,陶氏雪缴纳5亿越南盾,阮明孝缴纳50亿越南盾等。这些人均不要求后归还已缴款项。
为确保执行判决,法院决定继续查封阮文后及相关个人、企业的2148处房产,以及阮氏恒名下的6处房产。
同时,审判委员会继续暂扣1464份土地使用权证、多份文件及其他财产,以及一辆登记在福山集团股份公司名下的梅赛德斯-奔驰S600汽车,以确保判决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终审法院建议庆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芽庄机场土地相关的法律手续,为项目继续实施创造条件,从而协调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
经过多日庭审主要围绕数百名土地购买者的权益,阮文后(后“炮”)已与61名受害者达成近8000亿越南盾的赔偿协议,涉及诈骗出售国防土地侵占7000亿越南盾案。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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