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公安逮捕锯炮弹取TNT炸药贩卖团伙

越南胡志明市公安逮捕锯炮弹取TNT炸药贩卖团伙

7月13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表示已决定拘留阮文原、阮英明、陈文洲、黎德香、阮公正、陈青明和黎春安,以调查“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行为。

此前,刑事警察处已建立专案,旨在摧毁一条跨省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的团伙。

经过一段时间不懈核实,专案组确认该团伙活动隐蔽,利用山林地形、沿海地区、矿产开采和渔业捕捞活动进行军用炸药非法买卖和运输。

6月26日,专案组当场抓获阮文原(57岁,同奈市人)携带一个约7公斤疑似TNT炸药的袋子,前往胡志明市福胜坊Cua Lap桥附近卖给黎春德(22岁,福胜坊人)。

初步调查确定,大约2026年5月,黎春安(48岁,福胜坊人)联系阮文原订购7公斤TNT炸药,目的是转卖给捕鱼船只。接单后,阮文原联系阮英明(61岁,同奈市人)——此人经常收集战后遗留弹药中的炸药——以每公斤4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

由于数量不足,阮文原掺入泥土将重量从6公斤增至7公斤。随后,阮文原乘坐公交车从同奈省将炸药运至胡志明市交易。到达时,因黎春安正在庆和省,他指示妻子吴氏约(43岁)和亲生儿子黎春德直接收货,被当场抓获。

深入调查后,专案组查清阮英明直接收集、锯开炮弹以取出炸药卖给阮文原。经动员,阮英明自愿上交一枚疑似炮弹、一台金属探测器和剩余炸药。

调查机关还确定陈文洲(54岁,同奈市人)直接拆解炮弹取炸药,同时从其他来源收集炸药。获得大量炸药后,陈文洲转卖给阮文原以在团伙中继续销售。

据调查机关称,阮文原曾将6公斤炸药卖给黎德香(58岁,林同省人)。之后这些炸药经多次转手,最终落到陈青明(38岁,林同省人)手中用于非法采石。被传唤时,陈青明自愿上交剩余的2公斤炸药。

对阮文原住所进行紧急搜查,警方又缴获7公斤尚未销售的炸药。

专案组共缴获16.1公斤炸药、2个弹壳及多项相关物证。

越南胡志明市公安逮捕锯炮弹取TNT炸药贩卖团伙

专业机构的初步鉴定结果确定,所有缴获样本均含有TNT成分——军用炸药,属于破坏力巨大的爆炸物,可能对人的生命、财产及安全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至于黎春安,案发后已逃离当地。至6月28日,黎春安到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处投案自首,并供认出售100个雷管以偿还债务。

目前,专案组正在扩大调查,查明其他多人参与买卖、销售炸药的角色,以依法严惩。

胡志明市公安建议民众绝对不要参与非法买卖、存放、运输或使用爆炸物。

如发现战后遗留的炸弹、地雷、炮弹、爆炸物,或发现疑似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行为,应及时向最近的公安机关报告,以便及时接收、处理,保障社区安全。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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