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越南芹苴市税务局局长潘进麟表示,税务部门正在加强对经营和不动产转让活动的税收流失防范工作。
芹苴市税务局已与司法厅协调,指示各公证处提供转让合同与合同附录之间存在价值差异的不动产转让档案。
据税务部门称,主合同中记载的转让价值用于确定纳税义务,而合同附录中的价值则是交易的实际约定价格。然而,买卖双方通常申报的合同价格低于附录价格,以减少应缴税款。
自2020年至今,各公证处已提供5812份档案,截至2026年6月,税务部门已处理1428份,追缴税款及罚款逾1805亿越南盾,并上缴国家财政。
对于有逃税嫌疑的不动产转让档案,税务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交348份。
潘进麟表示,将加强宣传,让民众了解不实申报价格的风险和责任。同时,跟踪督促各公证处定期每季度提供存在价格差异的不动产转让档案。
此外,还将处理积压档案,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档案。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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