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揭秘:从黄香到训玫瑰、富黎的逃税花招

越南揭秘:从黄香到训玫瑰、富黎的逃税花招

线上销售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以逃税

在与《青年报》交流时,税务专家阮玉秀表示,裴春训(绰号“训玫瑰”)、阮氏秋香(黄香)和黎文富(富黎)被起诉的共同点是未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按规定将收入全额入账,以逃税。

在富黎案中,河内市公安局调查机关认定,2021年至2025年间,富黎夫妇的天富进出口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口货物后销往市场,但未开具发票、未足额申报纳税。

货物已售出,但账面上仍记为库存,导致实际销量与账面收入之间存在差距。

在训玫瑰案中,公安部调查机关初步认定,训夫妇经营香水,总收入超过3000亿越南盾,但未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将收入置于账外。该案刚被立案侦查。

黄香案已经宣判。根据案卷,黄香经营二手奢侈品,如名牌包、手表、钻石、服装和配饰。

司法机关认定,从2020年到2025年6月被查获时,黄香完全通过Facebook销售商品,但未注册经营、未登记税务,也未申报收入。

认定收入近8350亿越南盾,逃税金额为125亿越南盾。

据基塔斯税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黎文俊介绍,一些企业隐匿收入的手法之一就是设置两套账。

即一套内部账簿,用于企业内部留存,完整记录业务实际发生的收入和费用。

另一套账簿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未完整反映经营活动,收入和利润均低于内部账簿。

越南揭秘:从黄香到训玫瑰、富黎的逃税花招

资金流向个人账户

据阮玉秀介绍,为隐匿收入,黄香、富黎等人的做法是将销售货款转入个人账户而非企业账户。他们构建了一个由亲属挂名的多家企业组成的生态,通过个人账户和个体工商户账户循环转账。

例如在富黎案中,据河内市公安局调查机关,经营活动通过多个法人实体组织,包括天富公司、青光登公司和天富集团。

富黎的妻子吕翠翘多次更换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经营活动仍由翘和富直接指挥、管理。

在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后,翘还以个体工商户吕翠翘的名义申报纳税。

除公司账户外,富黎夫妇还使用10个个人银行账户接收经营款项,总额超过1070亿越南盾,且未足额记入公司账簿。

对于黄香,根据案卷,黄香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及其丈夫名下的账户转账。

黎文俊表示,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企业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时,个人消费者通常不需要发票。

卖方不将款项收进企业,而是要求客户转入个人账户。如果这笔销售款未返还企业以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资金就会游离于企业账务系统之外。

据阮玉秀,当经营活动分散在多个法人、账户和个体工商户中,确定收入需要比对多个数据源,而非仅依赖一家企业的账簿。

富黎案中调查机关查明的另一个手段是虚开发票。

翘被指控指使会计和员工虚开多张销售发票,以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阮玉秀认为,从线上销售、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通过个人账户分流资金到虚开发票,这些环节可能形成一条链条,使实际收入的认定更加复杂,以达到逃税目的。这些行为不仅造成财政税收流失,还恶化了营商环境。

网上隐匿收入不再容易

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称,税务部门正在逐步推行基于资金流分析的税务管理,加强与银行、支付中介、运输单位及相关单位的配合和信息共享。

工贸部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局局长黎黄莺表示,根据自7月1日起生效的《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上的卖家必须经过验证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信息与税号和公民身份证号统一。卖家还必须使用本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名下的支付账户进行交易。

卖家、买家、交易、支付、物流和商品数据须按规定存储,同时加强与国家管理部门的连接和共享。

“数据是市场监管、发现违规和建设透明电子商务环境的重要基础”,黎黄莺强调。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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