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长吴文俊在阐述政府呈文时表示,为实现未来五年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和发挥经济资本动员能力,岘港需要从战略项目中额外筹集约600万亿越南盾。因此必须补充突破性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填海项目。
为岘港填海造城提出突破性机制建议
根据呈文,岘港湾的填海都市区预计规模约1500公顷,总投资超过400万亿越南盾(140亿美元),包括5个多功能人工岛群。
根据岘港市规划,填海都市区项目旨在发展成为现代化、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区,吸引精英人士长期居住和工作。
这一方向旨在形成战略性经济空间,按照绿色、智慧、生态、可持续模式发展,同时确保海上国防安全。
关于规划和投资,草案规定主管机构可决定与国家规范不同的经济技术指标和土地使用指标。
战略投资者无需制定分区规划任务,无需进行建筑竞赛,最多可转让50%已具备基础设施的土地,适用特殊投资程序,实行事后审查等。
关于土地、资源和环境,市人民委员会可决定国家规划之外的土地使用指标。次级投资者可按工业园区机制租赁土地,适用国家重点项目的矿产开采机制。
关于财政、税收和进出口,草案规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同于自由贸易区,针对高科技、创新领域及专家、高素质劳动力。
此外,还免征形成固定资产的货物和设备进口税。等待出境的外国人可无限购买免税商品;住宿人员可按定额购买。
关于出入境和行政手续,草案规定向专家、科学家、人才、管理人员、高素质劳动力及其家属签发10年临时居留卡。
拥有不动产的外国人在持有期间免签证;12个月以下免劳动许可证。
全面评估有关机制的影响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在阐述审查报告时表示,委员会常务机构及国会各机构基本同意制定和颁布该法令的必要性。
但也有意见认为,由于项目规模巨大,建议政府向国会提交一份关于该项目特殊机制政策的单独决议。
他表示,草案中的许多机制和政策与现行法律不同,属于国会权限,建议政府报告并征求政治局意见。
关于社会住房,建议投资者缴纳相当于社会住房用地价值20%降至10%的款项,需要明确其适当性并确定减少的财政收入。
关于外国人住房所有权,将外国组织和个人住房所有权比例提高至50%,并将外国个人住房所有权期限延长至70年且续期不超过70年(现行规定不超过50年),这是一项对房地产市场、所有权、居留管理及国防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尤其是对具有战略地位的沿海地区。
如继续提出该规定,需全面评估政策影响并报告请示主管机构。
关于财政和税收,委员会常务机构建议严格遵循中央委员会第18号结论,不制定高于税法及其他国家财政收入法律规定的特殊减免税机制和政策。
(编译:Eric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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