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建议将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收入门槛提高至每月6000万越南盾

越南胡志明市建议将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收入门槛提高至每月6000万越南盾

建议将实际收入门槛提高至每月6000万越南盾

根据草案内容,胡志明市建设厅建议采用新的收入调整系数方案,以适应该市实际情况,并与政府第136/2026/NĐ-CP号法令保持一致。具体而言,该部门建议选择收入调整系数为1.1和1.2的方案。

如果该方案获得通过,符合条件的对象(城市低收入人群、工人、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月均实际收入条件将发生变化。

其中,对于适用1.1收入系数的情况,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2750万越南盾,正在抚养幼儿的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3850万越南盾。

已婚人士(夫妻总收入)不超过5500万越南盾/月。

胡志明市建设厅的建议显示,政策优先考虑有3名及以上受抚养人的家庭(适用系数1.2)。

其中,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3000万越南盾,正在抚养幼儿的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4200万越南盾。已婚人士(夫妻总收入)不超过6000万越南盾/月。

有3名及以上受抚养人的家庭还可优先选择面积较大或有两间及以上卧室的公寓。

建议符合胡志明市的收入特点

胡志明市建设厅呈文显示,该建议基于该市2025年人均月收入数据,即806.4万越南盾/人/月,是全国平均水平(591.8万越南盾/人/月)的1.3626倍。

根据规定,胡志明市有法律依据将收入调整系数最高设定为1.3626。

建设厅认为,确定收入调整系数不仅要依据人均收入比率,还需综合考虑本市各区域条件、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能力等因素。

此外,还需考虑享受政策各群体的实际需求、社会保障目标以及依法优先支持正确对象的要求。

建设厅表示,对现行薪资水平(基准工资253万越南盾/月)的审查显示,工作约15年的干部、公务员月收入已接近2500万越南盾。

因此,有必要采用调整系数,以确保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真正面向有实际需求的群体,同时适应胡志明市等特殊都市的生活条件。

低收入人群在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竞赛中的“弱势”之忧

尽管提高收入门槛被认为更贴近实际,但许多劳动者对原本就已稀少的“蛋糕”被进一步瓜分表示担忧。

在与《年轻人》报交流时,陈仲(30岁,居住于胡志明市平正坊)认为,单身人士最高收入门槛达到2750万越南盾/月,符合条件的人数将激增。

收入达到这一水平的人通常有更强的储蓄能力和更“漂亮”的银行贷款记录。如果没有专门的筛选或优先机制,普通工薪族在购房名额争夺战中必将处于劣势。

持同样观点,黄梅(新平工业区工人)表达了不安。她表示,工人连加班费每月才刚超过1000万越南盾,能在城市维持生活已属幸运。如今收入门槛提高,意味着她必须与收入高出自己两三倍的人竞争。

住房供应本就有限,如果全部混在一起,贫困劳动者的购房梦想将更加遥远。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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