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处以最高20亿越南盾罚款:‘罚款高,但必须罚得下去’

越南拟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处以最高20亿越南盾罚款:‘罚款高,但必须罚得下去’

该规定有望在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生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背景下增强威慑力。

罚款高,但必须罚得下去

根据《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违反的食品经营组织和个人根据性质和程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损害,违法者还必须赔偿、消除后果。

草案提议将个人最高罚款提高至10亿越南盾,组织为20亿越南盾。这是2010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最高额(分别为1亿越南盾和2亿越南盾)的10倍。

在与《青年报》的交流中,食品技术专家、河内理工大学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前讲师阮维盛副教授、博士认为提高罚款是必要的,但必须考虑执行力。

“既然规定了处罚形式,首先必须具有威慑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能执行。如果提出过高的罚款而无法执行,那该规定将失去意义,”盛先生说。

他认为,不能对所有对象适用统一的固定罚款。同样的行为,对营业额达数千亿越南盾的企业和小型个体经营户的影响完全不同。

因此,罚款水平需考虑经营规模、营业额、利润、商品价值和违规程度。对于大企业,几亿越南盾可能还不足以改变行为。但对于小商户,过高的罚款可能远超其承受能力。

“最终,处罚的目标是促使经营者改变行为,保障消费者安全,”盛副教授强调。

在与《青年报》的交流中,黄维及同人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文维律师表示,10-20亿越南盾的水平是必要的,但不应视为最终数字。实际罚款水平需要根据违规商品价值、违规行为所得收入和非法利润进行“弹性”调整。

不仅是罚款,还要让其退出市场

专家认为罚款只是制裁体系的一部分。对于故意、屡次违规或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的行为,需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

盛副教授认为需区分以牟利为目的的违规与对人民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越南拟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处以最高20亿越南盾罚款:‘罚款高,但必须罚得下去’

对于经济性质的违规,罚款可根据经营规模、所得收益和影响程度确定。但如果使用禁用物质、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应适用停业、禁止经营或刑事处理。

“并非所有情况都只处以罚款。如果更严重,可以停业、禁止经营;特别严重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盛先生说。

维律师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应对故意违规的场所的“生存权”下重手。需要采取取消食品安全条件认证证书使用权、暂停营业、强制召回产品,情节严重时禁止从事相关领域经营等措施。

同时,需要落实管理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使其无法“躲在法人背后”然后又设立另一法人继续违规。

在国家数据库上公开违规场所身份也是一种非传统但威力巨大的制裁,因为它直接影响声誉和生存能力。

“最强制裁不是最高罚款,而是将违规主体清除出市场。虽然目前已有规定,但尚未真正发挥效用。”

因此,法律草案应明确必须停业、吊销执照的情形,如屡次违规、使用禁用物质或危害公共健康等,”维律师强调。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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