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红河都市分区规划如何调整

河内:调整后的规划预测人口从80万增至120万,建筑高度大部分为30至45层,其中纪元塔高109层。

9月5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发布有关调整1/5000比例红河城市分区总体规划的报告,以实施红河景观大道轴线投资项目。研究范围沿西北-东南方向延伸40公里,穿过中心城区,从红河桥到米所桥,涉及红河沿岸9个社、7个坊的行政区划。

研究面积约11418公顷,其中现状包括水面超过3600公顷(占30%)、农业生产用地约5700公顷(占50%)、居住用地约1100公顷(占10%)。总人口约28万,分布不均衡,含城区与郊区居民。

规划范围内现有123处遗迹(1处国家级特别遗迹,26处国家级遗迹,35处市级遗迹,61处未分级)及14处革命抗战纪念地。

河内红河都市分区规划如何调整

在空间组织方向上,调整方案确定红河沿岸景观轴为景观、交通和城市发展的战略空间,空间组织理念由城市“背对河流”改为“面向河流”,打造现代文明城市面貌。

调整规划还提出“适应洪水”的解决方案,重点是确保堤防系统绝对安全,维持红河泄洪能力,核心原则是不压缩泄洪空间,不在旧堤内新建堤防。

高109层的纪元塔

调整方案分为三段空间。第一段(从红河桥至升龙桥)面积约3400公顷,人口约16万,定位为城市重建区,改造提升传统村庄,发展生态公园、自然保护和体育休闲。

第二段(从升龙桥至清池桥)面积约4500公顷,人口约54.1万,是重点区域——“城市客厅”,为城市重建区,金融、商业、创新服务核心,并建关联西湖和古螺的地标建筑。

第三段(从清池桥至米所桥)面积约3400公顷,人口约49.9万。此区域集中公园群、城市开发(玲南坊定居和多目标都市区)、服务商业区和生态农业空间。

预测人口规模80万至120万,人均城市用地指标约55平方米/人,人均住宅单位用地约15平方米/人。建筑密度指标:服务与公共区60%,住宅组团35-40%,专类公园25%,公共公园5%。

在层高方面,普遍规划30至45层,其中有重点地标建筑为109层的纪元塔。传统村庄拟定3层(将在1/500详细规划中按各项目具体标准评估)。

河内红河都市分区规划如何调整

规划区域将按三级地形台阶开发空间。具体为:标高11.5米以上为新建区域;9.5至11.5米为弹性空间,布置适应性建筑和现有居民;9.5米以下为生态恢复区、慢行交通、步行景观。

12个旧村群列入搬迁、重建和改建

报告提出对防洪、泄洪安全不达标的村庄及在道路修建范围(景观大道轴线、交通节点等)内的村庄实施搬迁、重建的原则。此外,位于“城市客厅”规划区(红河右堤外、二环内、自日新桥至永绥桥段)的村庄和居民点,以及位于定居型都市区和多目标都市区建设范围内的村庄亦属搬迁、重建范围。

河内市明确对各古村的保护保留和改造提升原则,即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和革命抗战纪念地(共123处,含已评级和未评级)并与居民社区关联。河内保护传统手工艺村、获得认定和评级的有建筑、历史、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古村核心区,并保留整治“城市客厅”(二环外)外围古村核心区。

基于上述原则,红河景观大道项目范围内旧村和居民点的规划具体如下。

根据2016年2月18日总理批准的红河、太平河水系防洪及堤防规划的第257号决定,两个村群需要搬迁,即仙禄社、永清社的望罗-海贝村群(约27公顷)和菩提坊的北桥村(约35.5公顷)。望罗-海贝村群将搬迁无法保证防洪安全的部分居民区,以及景观大道施工范围内属望罗、安河、海贝等村的区域。

还有两个村群为重建河内“城市客厅”区域而重建,即红河坊的日新-四联村群(约96公顷)和龙编坊的统一村群(下寨、中村,约12公顷)。

8个村群为选择性改建整治,包括:麋泠社的文官-东高-壮越村;东英县永清社的玉江-力更-文精村;钵场社的钵场-江高-金兰村(按防洪规划搬迁部分约4.5公顷);钵场社的文德村;玲南坊的翠灵村;清池社的安美村;南扶社的大澜村;南扶社的争曲-万福村。

河内市统筹保留、整治各古村空间,确保不扩大面积和机械增长人口,并采取控制建筑密度和低层建筑高度的办法(保护村庄环境)。景观建筑选型契合村庄空间和历史遗迹,确保按《文化遗产法》规定保留保护区域。

多元化安置地及房屋土地类型

在补偿、支持和安置方面,河内市的方向是以大多数社区居民的意愿为基础,通过安置点和房屋土地类型多元化满足安置需求,最大限度地保留居民原有居住地、生计和社区联系,并确保安置区生活条件不低于或优于原住所。

安置优先秩序原则确定如下:优先在同一坊社安置,引导居民从河滩区搬到堤内或本区域更安全处,若有土地、符合规划且具备施工条件。

河内红河都市分区规划如何调整

若本地土地不足,可在邻近地区设置安置点,距离合理,便于居民继续工作、生产、买卖、学习、文化宗教活动和维持既有社区关系。

居民将安置在已有或能同期建成技术设施和社会设施的集中定居区,确保交通连接、学校、医院、民生市场、社区活动空间、商贸服务区等生计条件完善。

各多目标都市区被定为补充安置房源,满足不足的安置需求,并为居民提供更多选择,如低层宅基地、公寓、保障房和同步城市服务。

根据市各厅局核查及相关社坊意见,服务于红河景观大道项目清场拆迁的安置地预计安排在同社坊或邻近区域,总面积约265公顷,其中包括:麋泠社72公顷;永清社和东英县30公顷;钵场社35公顷;乌延社11公顷;上吉坊和东鄂坊12公顷;安所坊10公顷;南扶社72公顷;红云社23公顷。

对于仙禄社、富上坊、红河坊、菩提坊、龙编坊等,由于没有堤内安置地,居民将安排到多目标都市区、城市集中定居点。同时作为项目共同补充储备,在其他地方就地或就近安置不足时使用,并为居民提供更多安置选择。

规划的多目标都市区包括:书林-东英736.84公顷(位于书林社和东英社),北升龙(Urban City约474公顷,位于福盛社和仙禄社);玲南169.5公顷;菩提、龙编坊和钵场社270.68公顷;龙编-菩提定居点约201公顷;玲南定居点101公顷。

土地货币补偿将按法规定标准的2倍实行

河内市将适用《首都法》和国会、政府有关决议和属本市职能的特殊政策实施各项补偿支持政策。

因此,对待合法律条件的住宅、农业及非农用地,货币补偿标准为规定标准的2倍;工程、财产、土地剩余投资及工程动植物损失赔偿,按《土地法》和市人民议会第36号决议办理。

此外,市里将发放拆除、迁移补助;扶持稳定生活、生产、经商、培训、转业及就业;土地补偿不足以购买基础安置指标时提供安置补助。

河内市人委会将督促投资人加快项目安置房、安置地建设进度,只能在安排好新住处后进行居民搬迁和清场。

同时,为保障红河景观大道工程及各分项进度,市里立即对公有地、农业地和其他具备征收条件的地块开展清场(包括居民自愿先行搬迁情形)。

调整1/5000红河城市分区规划以实施红河景观大道投资项目的方案,将在9月7日至27日线上及线下征求社会意见。

武海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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