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近日完成对一项决议草案的审查,该草案同意调整同奈市与林同省之间的行政地界,核心内容是把吉仙国家公园整体划归同奈市管理。林同省人民委员会10月26日的呈文显示,有关调整方案的民意征求工作已经完成,全省85.38%的住户表示同意,占参与征求意见住户的98.09%。

在直接受影响的五个乡,即吉仙二乡、吉仙三乡、保林五乡、达得县和达得三乡,同意比例均超过总户数的92%,并超过参与户数的96%。此前,林同省省委执行委员会已于10月22日对这一主张表示统一。调整的目的在于由单一机构统一管理吉仙国家公园的全部自然面积,结束两地边界交叉重叠的状况,以提高管理效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为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造条件。

按照方案,目前位于林同省行政地界内、面积超过272平方公里(逾2.7万公顷)的吉仙国家公园全部面积,将转由同奈市管理。调整后,林同省自然面积剩余23966.497平方公里,人口规模和乡级行政单位数量不变。

林同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在基本同意草案的同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仔细核查若干遗留问题。吉仙二乡面积将减少73.06%,降至47.748平方公里;吉仙三乡减少51.60%,降至82.919平方公里,均不再符合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规定的山区乡面积标准。由于变动幅度超过20%,有关部门需补充说明特殊机制。

法制委员会还提出,吉仙三乡190户居民约220公顷农业用地,需由林同省人民委员会会同同奈市人民委员会及中央有关机构核查并提出处理方案,保障民众合法权益。吉仙二乡溪小地区9户居民的管理、土地、生计和社会保障安排也需一并核查,并建立两地地方政府与吉仙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之间的协调机制。此外,省规划与国家林业规划在ĐH.94/ĐT.726线路上的不一致需在条件具备时提请调整。法制委员会建议继续为吉仙二乡、吉仙三乡缓冲区居民参与护林承包、获得森林环境服务付费和生计支持政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