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将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并入康复功能-职业病治疗医院。合并后,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终止运营。
据此,全科门诊、诊疗;职业病诊疗、管理与治疗;交通运输专业体检等职能任务,以及全部组织机构、人员、基础设施、设备、财政、资产及相关权利义务,均移交由康复功能-职业病治疗医院接收。
劳动环境监测;组织培训、训练并颁发卫生员证书;防病防疫工作以及职业卫生培训服务活动等由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在合并前开展的职能任务,移交由胡志明市疾病控制中心继续按规定执行。
资产的移交、接收、管理和使用,依照关于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执行,确保公开、透明,不造成国家资产流失,也不影响单位的诊疗活动。
如此,经过安排后,康复功能-职业病治疗医院目前包括4个院区:
主院区位于胡志明市政兴坊欧阳兰街313号。第二院区位于胡志明市春和坊陈国瓒街72/3号。
第三院区位于胡志明市春和坊陈国瓒街72/5 GH号,第四院区位于胡志明市八月革命街136号,饶禄坊。
康复功能-职业病治疗医院是专科医院,履行诊疗、康复功能、职业病治疗、按规定组织病人及有需求对象疗养等职能。
过渡实施期限为自决定生效之日(9月11日)起30天。该决定于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
在过渡期间,交通运输医院与康复功能-职业病治疗医院及有关机关配合,按规定对组织机构、人员、财政、资产、档案、资料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清查、核对和移交。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卫生厅指导落实资源移交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基础设施、设备、财政、资产……及相关权利义务)。
此前,2025年10月,交通运输卫生局(建设部)已将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移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管理,接收单位代表为胡志明市卫生厅。
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代表表示,目前医院有82名人员,其中31名为公职人员,其余为专业业务合同人员。
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领导也建议让该医院成为胡志明市康复功能与职业病治疗医院的第二院区。
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的前身是第二铁路医院,根据交通运输部1976年7月29日的决定成立。
此后根据1993年8月30日的决定更名为交通运输第八医院。2008年更名为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医院。
历经近50年的形成与发展,该院是在胡志明市及中部、南部地区开展诊疗、职业病检查、驾驶人体检、船员体检(越南及国际)、外国人健康体检等领域的先行医院。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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