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块土地都将拥有唯一的标识码,数字化的原始数据具有与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民众无需重复提交系统中已有的信息。
农业与环境部刚刚完成了《土地法》修订草案的编制工作。与8月提交国会审议的版本相比,新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土地信息系统、土地数据库的建设以及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
根据草案,国家土地信息系统将从中央到地方集中、统一建设和运行,并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
每块土地都将被赋予一个全国统一使用的唯一标识码。该编码是对比、关联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及相关系统中同一地块信息的基础。
草案确定,国家土地数据库中的数据具有正式使用效力。已建立的原始土地数据具有与被数字化文件、资料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政府还建议将一项原则写入法律:如果相关信息已在数据库中存在并由管理部门公布,则不再要求民众和企业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办理手续的机构必须自行调取已有数据。
如果系统无法调取数据,或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民众仍可使用纸质法律文件办理手续。该规定旨在避免因数字化尚未完善而中断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草案鼓励在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中应用先进技术。土地数据必须能够体现多维空间信息,满足现代管理要求,并与其他系统实现对接。

截至5月15日,全国已建立近6970万个地块标识码,有助于减少重复并服务于数据互联。将标识码写入法律,将为各机构之间统一识别和使用每块土地信息奠定基础。
当电子数据被确认为正式信息来源后,民众和企业可以减少需要提交的材料数量、办理手续的成本,以及为核实同一地块信息而联系多个机构的麻烦。
在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工贸部建议确保民众和企业能够便利、平等地获取允许公开的土地信息,无需重复提供国家机关已有且可调取的数据。
一些中央机构建议数据应在源头上一次性建立、及时更新、共享并可重复使用。草案还需明确规定数据建立、更新、检查和调取机构的责任。
各方意见建议将土地数据库与人口、税务、公证、银行、担保措施登记及专业系统数据进行对接。访问行为必须留存痕迹,确保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数据。
各机构还建议安排充足资源以维护和更新系统,尤其是在偏远地区,避免出现虽有“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的规定,但受理机构却无法调取数据的情况。
《土地法》修订草案预计将在10月国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
(编译:Ivy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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