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私人资本为何难以流入交通基础设施?

缺少长期资金、贷款利率高、风险分担机制不明确,正成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动员社会化资本的瓶颈。

建设部9月29日呼吁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方式投资29个高速公路项目,初步总投资约923万亿越南盾。在预算资金有限的背景下,通过PPP吸引私人资本被视为满足基础设施发展需求的重要解决方案。

然而,自2021年《PPP法》生效以来,至今仅有30个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获准投资主张,其中12个项目选定了投资者并签署实施合同。企业和监管机构指出诸多障碍,使签约项目比例不足50%,私人资本尚无法大量流入该领域。

贷款资金瓶颈

据公路交通工程投资者协会主席陈种表示,基础设施项目通常总投资额大,建设和资金回收期超过20年。企业自有资金通常仅占15%至20%,因此实施PPP项目的资金主要依赖银行信贷。但银行主要提供短期和中期贷款,而基础设施项目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资金动员正是导致2017-2020年阶段5个南北高速公路PPP项目未能选定投资者的重大障碍之一。一些已签约项目在安排贷款资金过程中也遇到困难。陈种说:“这是PPP投资方式的迫切问题。我们早已知道并提出这一问题,但至今仍未解决。”

越南私人资本为何难以流入交通基础设施?

方成交通投资与建设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范文魁也指出,商业银行必须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因此向PPP项目授信变得困难。中长期贷款利率高,大幅增加项目成本。只有利率为8%至10%时企业才能保证财务方案,但许多银行贷款利率超过10%。

从国家管理角度,财政部招标管理局阮氏秋河评价称,目前实施PPP项目的贷款资金主要来自商业银行,期限相对较短且利率较高,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不相适应。与此同时,项目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和长期金融机构尚未发展到与该领域资金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收入风险

除资金外,创造收入的能力是决定交通PPP项目财务可行性的因素。据安永国际咨询公司(Ernst & Young,EY)副总经理阮越龙表示,国际经验表明,公路PPP项目的最大风险是车流量。如果实际车流量低于预测,收入下降,偿债能力和投资回收期也会受到影响。

近年来,许多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呈改善趋势,有助于提高收入预测能力。然而,由于项目财务方案通常按数十年运营期计算,风险依然存在。在长期内,许多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交通规划、竞争性线路形成、收费水平调整到车辆增长率。这些变化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现金流和资金回收能力。

范文魁以法云-桥曳高速公路项目为例,该项目规划扩建至10条车道,而与此段高速公路平行的1号国道河内段也正扩建至10条车道。这些变化可能影响该高速公路的财务方案。

除车流量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许多因素,如征地拆迁缓慢、材料短缺、物资价格上涨或车辆增长率低于预测,也可能改变财务方案。

投资者认为,当这些波动发生时,需要有机制来调整财务方案以适应实际。德奥卡集团主席胡明黄建议,高速公路项目的预测“收入图表”之外,还需要一个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图表”。“风险图表”需要识别可能改变投资效益的变量,从征地拆迁缓慢、材料与燃料价格波动、体制和政策变化,到实际车流量和收入低于财务方案的可能性。

胡明黄说:“哪些风险可以控制、谁有能力控制以及处理机制如何,需要从准备投资阶段就确定。”他还表示,德奥卡项目实施实践证明,材料、燃料和其他投入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和进度影响很大。

缺乏风险分担机制

投资者和信贷机构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全国仍有8个BOT项目被确定因财务方案被打破而陷入困难、亏损。所提原因包括政策、规划变化等,使项目自2017年以来长期困难但未得到彻底解决,影响了投资者和信贷机构对交通PPP领域的信心。

阮文魁认为,《PPP法》中关于收入风险分担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具体化。当项目收入下降75%时,国家有风险分担机制,但未明确规定用于补偿项目的资金来源。如果地方政府收入来源低,无力承担支持部分,资金从何而来也需要明确。

阮文魁说:“当机制不够明确时,企业和信贷机构将难以准确计算项目的长期风险。”

陈种建议,在PPP模式下,国家和投资者应被确定为共同参与项目的伙伴,其中风险应分配给最有能力控制它的一方。

陈种表示,目前投资者在项目实施遇到困难时仍处于不利地位,且未得到及时解决。国家主要仍扮演管理机构角色,而不是共同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因此,他提议成立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投资基金,为私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同时允许投资者从准备阶段就与国家共同研究项目,从而更贴近实际地评估财务方案。

德奥卡集团主席胡明黄认为,不能对所有PPP项目套用同一公式。对于南北高速公路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数据对每个路段进行分类,以制定合适的财务方案。车流量和收入良好、具备资金回收能力的路段可以动员私人资源,甚至不需要国家出资。对于财务难以平衡的路段,则需要确定合适的国家资本比例,以确保项目可行性。

胡明黄说:“工程建成并不意味着PPP已经成功。”因为如果实际车流量和收入未达到初始方案,项目在接下来20至30年运营期内仍可能遇到困难。因此,风险分配与分担需要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计算,而不是只集中在建设阶段。

专家认为,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的背景下,动员私人资本不仅取决于所呼吁的项目清单,还取决于能否制定足够有吸引力的财务方案、匹配的长期资金来源以及可预测的风险分配机制。当这些因素得到明确后,投资者和信贷机构才有依据充分评估项目在数十年生命周期内的效益与风险。

段鸾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9161/

赞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