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在一场发布会上说明器官、组织捐献与移植法修订草案,重点涉及未成年人捐献的条件与保护机制。卫生部长Đào Hồng Lan表示,草案建立在两项核心原则之上:扩大挽救患者生命的机会,同时收紧对捐献者的保护条件。

发布会上,胡志明市医药大学医院副院长、教授Nguyễn Hoàng Định介绍了一名患限制型心肌病和肺动脉高压的患儿情况,该患儿近两个月内三次昏厥,体重仅十多公斤,寻找合适心脏十分困难。他说,无法从活体捐献者身上取心脏,也不能把一颗心脏分给多人;若法律允许在严格保护条件下让18岁以下者在脑死亡后捐献,器官来源可能扩大。

中央儿童医院院长、越南儿科学会主席Trần Minh Điển在发布会上说,该院约有60名儿童在等待肝移植,其中25人若不能及时移植可能在3至5个月内死亡,20人需在6至8个月内移植,其余可等待约一年。他表示,草案允许18岁以下者登记死后捐献组织、器官的意愿,但须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登记只表达意愿,不意味着当然具备捐献条件。

对活着的未成年人,草案仅允许在特殊情况下捐献可再生的组织,如造血干细胞,并须独立咨询、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若儿童反对,该意见须得到尊重。草案不允许18岁以下者在生前捐献肝、心、肺、肾等器官,但按法律规定条件开放脑死亡或循环死亡后捐献的可能,死亡判定须由独立于治疗和移植活动的专业委员会作出。

越南儿童权利保护协会副主席Đặng Hoa Nam表示,就法律草案征求儿童意见是强制要求,但须以适合其年龄和认知能力的方式进行,让儿童获得准确信息并独立表达意愿。他建议除独立医学专业委员会外,引入儿童心理专家或有儿童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参与评估,判断捐献意愿是否真正出自儿童本人。

世界卫生组织驻越南代表Angela Pratt评价草案内容总体符合该组织原则和国际经验,但认为仍需继续完善,尤其是适合年龄的信息提供和儿童同意的保障。Đào Hồng Lan则表示,社交媒体上不准确的解读导致一些人撤回器官捐献登记,受影响最大的正是等待移植的患者;草案将继续吸收国会代表、民众、专家和媒体意见,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