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正在就一项政府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拟规定对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于注册经营主体、因而被认定为经营个人、经营户主、企业受益所有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税务机关暂时不采取出境限制措施。该草案旨在为纳税人解决执行税收管理法律中的困难,并满足国际信息交换承诺的紧迫要求。
适用这一暂缓措施需要满足若干条件:当事人须已向营业登记机关(涉及经营户、企业、合作社等联办登记的情形)或税务机关(涉及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个人的情形)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公安机关处理其信息被伪造一事。同时,公安机关须已就受理相关反映出具书面意见,且正在处理过程中,并将情况发送给营业登记机关或直接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
草案预计在2026年12月15日前提交政府审议颁布,适用至2028年6月30日。此前,财政部税务局表示,税务机关已接到约4000起反映,称个人信息被违规用于注册成立企业、经营户。但税务局指出,个人反映尚不足以构成法律依据,使税务机关能够认定反映者确系信息被冒用者,并立即解除出境限制这一强制措施。
10月14日,公安、税务部门以及财政部私营企业与集体经济企业发展局已开会商讨协作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对反映信息被违规使用、且企业或经营户登记材料存在伪造迹象的情形如何协同处理,以及核实伪造所需交换和提供的材料、档案、证件。会议还涉及如何认定登记材料系伪造,以作为收回企业、经营户登记证书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