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正就一项政府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拟对个人身份被冒用注册企业、经营户或合作社、因而被认定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者,在满足条件时暂不适用出境限制措施。该草案针对的是依据第252/2026/NĐ-CP号法令实施的暂缓出境措施。

根据草案,当事人须向企业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其会同公安机关处理信息被冒用事宜;公安机关则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已受理相关反映、正在处理,并将该文件送交企业登记机关或直接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财政部认为,这些条件将作为税务机关在处理反映期间暂不采取出境限制的依据。

财政部表示,在开展“清理税号——疏通经营堵点”行动过程中,税务机关已收到614名民众反映,称其个人信息被非法用于注册成立企业、经营户。但个人提交的反映尚不足以让税务机关从法律上认定反映人确为信息被冒用的受害者,因此税务机关无法立即解除暂缓出境这一强制措施。

此前已有多起案例显示,个人信息被非法用于注册成立企业者“突然成了经理”,需多次向税务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和公安机关递交申请以求核实。这些人被暂缓出境,工作与生活受到影响,而核实过程持续较长;他们还反映各机关之间协调机制存在不足,使被冒名者不得不自行奔走多地,以证明自己与那家“幽灵”企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