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向国会提交《住房法(修订)草案》,其中新增关于出租住房的专章,并首次列出在审核租房申请时可优先考虑的群体。据建设部提供的信息,政府于2026年10月16日以第923/TTr-CP号呈文向国会报告该草案。草案共13章130条,方向是回应居民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增加出租住房供应。

草案提出的优先群体包括:革命有功人员及烈士亲属、残疾人、老年人、学生、贫困户和接近贫困户的家庭、住房被收回或拆除但尚未安排安置的家庭,以及依据科技与创新法律享受住房优惠的专家和科学家。草案还提出,拥有两名及以上亲生子女、且子女出生日期自2026年7月1日起的人,也列入优先租房群体。这意味着仅子女数量达到两名并不足够,还须符合草案规定的出生时间条件。

除上述名单外,省级人民委员会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规定更多优先对象,但补充不得降低草案已列群体的优先顺序。草案同时提出审查社会住房政策受益对象的规定,以保障支持政策落到正确对象,并完善该类住房的发展机制。

草案还提出将部分涉及社会住房政策的决议内容法律化,其中包括若干群体购买或租购社会住房时无需抽签、无需满足相应住房和收入条件的规定。这些属于特定政策情形,并不等于所有登记购买或租购社会住房的人都免于上述条件。草案另涉及完善投资者选择、社会住房出售和租购价格确定、项目投资建设手续以及服务该类住房的土地基金开发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