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国勇10月27日签署第2058/QĐ-TTg号决定,将吉仙国家公园的管理权限从农业与环境部移交同奈市人民委员会,并按原状整体移交。该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根据决定,农业与环境部负责组织移交吉仙国家公园的机构编制、人员、森林资源、土地、资产、财务、文件及相关权利义务,由同奈市人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接收并管理。同奈市还需与林省人民委员会协调,统一管理吉仙国家公园的全部面积和边界,包括位于林省行政地界内的部分。在有权机关就同奈市与林省行政区划调整作出决定前,这一安排须符合林业、土地、资源、公共资产、投资和国家预算等相关法律规定。
此前,胡国勇于7月16日签署第188/NQ-CP号决议,同意将吉仙国家公园从农业与环境部移交同奈市直接管理。政府责成内政部在有权机关决定移交全部面积后,主持并会同相关机构审核同奈市与林省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提交有权机关审议决定。
为落实第188号决议,同奈市人民委员会制定了同奈市与林省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确定将吉仙国家公园位于林省境内、面积超过272平方公里的部分,按已批准的公园边界划归同奈市管理。吉仙国家公园面积超过8.2万公顷,记录有1600多种植物和1729种动物,其中包括亚洲象、爪哇犀、黑腿白臀叶猴、爪哇穿山甲和暹罗鳄等珍稀物种。该公园于2001年和201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自2024年4月20日起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入全球“绿色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