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于2026年10月28日签署第2062/QĐ-TTg号决定,将河静省银长水库水利工程列入“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工程”名单。决定同时界定了工程主体范围、保护走廊范围,并明确了公安部、农业与环境部、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及工程运营单位的职责分工。

根据决定,工程主体包括主坝、副坝、泄洪道、输水隧洞与TN1、TN2取水涵管、观测监控与通信系统、供电系统、运行管理道路、管理用房及直接服务于安全运行管理的附属项目。保护范围覆盖主坝、副坝与泄洪道、两处取水涵管以及库区和邻近区域。

保护范围的具体界线为:主坝上游自上游坝脚向库区方向200米,下游以CTTL.01至CTTL.48号坐标界桩为限;副坝和泄洪道上上游为200米,下游及溢流堰肩以CTTL.49至CTTL.108号坐标界桩为限;TN1和TN2取水涵管上游自导流墙最外端向库区方向200米。库区保护面积约50平方公里,对应坝顶高程+57.8米以下区域;空中保护高度为自地面起45米,地下保护范围为坝顶高程+57.8米至高程+0米。

职责分工上,公安部牵头,会同农业与环境部、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及有关机构实施工程保护的国家管理,指导检查保护工作,部署预防、发现和查处侵害行为的措施,指导保卫力量业务,并依法行使许可权限、就安全事项提出意见。农业与环境部负责专业国家管理,指导工程管理、开发、维护、保护和运行安全。

河静省人民委员会负责地方国家管理,配合驻当地人民公安单位管理工程,指导专业机构和乡级人民委员会保护工程、管理保护走廊与土地及相关活动,组织保障安全秩序、防灾、事故应对与救援。格达水利开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管理、开发、运行和保护工程,组织保卫力量,管理界桩、档案、资产和保卫设备,检查发现、阻止、报告并提出处理违规行为。国防部及有关部委、机构、组织和个人在职能权限范围内配合管理和保护工程。

越通社报道指出,银长水库是越南及中部地区最大的三座水利水库之一,规模仅次于油汀水库和格达水库。该水库因涉及南北500千伏输电线路、南北铁路和胡志明公路,被认定具有特别重要的国家安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