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正在拟定关于绿色交通转型路线图和低排放区规定的决议草案。根据草案,低排放区将分两个阶段实施:从2028年起,管控范围预计包括现有市中心和守添新区,总面积约15.6平方公里;从2030年起,管控范围预计扩大至二环以内全部区域,边界道路包括杜梅路、黎德英路、黎可漂路、阮文灵路、富美桥和武志公路等。
草案同时对不同车辆设定了分阶段的排放标准。从2028年起,9座以下出租车、合同车和载重1吨以下货车进入低排放区须达到5级标准;9座以上合同车和客车须达到4级标准;垃圾收集三轮车必须改用清洁能源。个人摩托车和个人汽车的排放要求则按单独路线实施:从2032年起,个人汽车须达到5级,个人摩托车及非运输经营组织车辆须达到4级。
在清洁能源车辆推广方面,草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际公交车以及国家机关和公立事业单位新购或到期更换的汽车、摩托车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从2030年起,这一要求适用于出租车和两轮货运或客运网约车。此外,胡志明市还拟对购买清洁能源车辆及相关注册费用提供部分补贴,优先对象包括贫困户、近贫户、刚脱贫家庭、以车辆谋生者以及提前转型区域的居民。
与草案同步,胡志明市正在准备摩托车尾气检测。城市财政将全额承担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首次尾气检测费用,直至2028年12月31日,以减轻民众在新规实施时的费用负担。
胡志明市建设厅副厅长裴和安表示,为使政策成功转型且不造成经济冲击,城市贯彻“基础设施先行、政策跟进、民生为本”的原则。他说,不能在没有停车场地、充电站等基础设施支持和企业配套计划的情况下,强行对民众提出要求。胡志明市运输协会副主席谢龙喜则建议城市制定合适路线,避免操之过急。他指出,交通工具不仅是出行工具,也是许多民众和企业的“饭碗”,转型时间需考虑各群体的财务能力、规模和运营特点,同时规划加油站、公寓和居民区的充电网络,并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案。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统计,在与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合并后,全市注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超过1150万辆,其中电动摩托车约17万5148辆,仅占车辆总数的1.5%。值得注意的是,约51.18%的注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标准低于2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