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正在就两项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拟对长期停业、尚未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减轻税务处罚,并免除部分欠税。相关草案分别面向政府决议和国会决议,重点处理税务登记状态为“03”(已停业但未注销税号)和“06”(未在登记地址经营)的纳税人。
根据草案,纳税人补交此前缺失的纳税申报材料后,可按完成时间享受不同幅度的罚款减免:自决议生效日至2027年6月30日完成申报的,罚款仅为规定金额的30%;202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为50%;202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的为70%。政府决议草案预计在2026年12月15日前提交政府审议颁布,适用至2028年6月30日。
在国会决议草案中,财政部提出免除截至2025年底产生的营业执照费欠款及相应滞纳金,并免除状态为03或06的纳税人截至决议生效时的滞纳金。财政部表示已向政府报告,提请国会将决议草案补充列入正在举行的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决议将在国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至2028年6月30日。
Keytas会计税务有限公司经理黎文俊对《青年报》表示,上述提议有助于打通长期停业企业注销中的主要堵点。他以一家自2007年起停业的企业为例:该企业共欠营业执照费、滞纳金和申报逾期罚款7827万越南盾,其中营业执照费2800万越南盾、滞纳金2727万越南盾、罚款2300万越南盾。若草案通过且企业符合条件,5527万越南盾的营业执照费及滞纳金可获免除;2300万越南盾罚款则视补交时间,分别降至690万、1150万或1610万越南盾,最早完成申报的方案合计可减约91.2%。
BCTC税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阮文识认为,若草案通过,尤其是罚款减免70%的政策值得把握,状态为03和06的企业应主动核查法律状态、税务义务和缺失的申报材料,为政策生效后办理做好准备。黎文俊则建议财政部尽快出台简化的注销流程指引,并同步适用于税务、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长期借助数字技术和数据分析,对低风险税务档案加快注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