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第二区域分行已向胡志明市和同奈省的商业银行总行及分行发出公文,要求落实国家银行关于降低利率水平的指示。该分行表示,将通过现行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2026年最后几个月新发生交易平均利率数据的跟踪,以监督商业银行实质下调存款和贷款利率的成果,依据是实际发生交易数据,而非仅看挂牌利率。
这一要求旨在执行国家银行行长此前的部署。2026年10月18日第9608号公文和10月19日的会议中,行长已要求商业银行坚决采取措施,实质降低存款和贷款利率;10月21日第9736号公文进一步就降低利率水平作出指示。第二区域分行据此要求各银行在全系统及所有销售渠道传达落实。
在存款利率方面,商业银行须使2026年最后几个月新发生、期限6个月及以上交易的平均存款利率,较本行2026年10月11日至20日报告期的水平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公文明确了降幅和对照基准报告期,作为监管机构逐家跟踪落实结果的依据。
第二区域分行强调严格执行国家银行指示。若商业银行未落实,监管机构将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考虑下调或分配较低的信贷增长指标。各商业银行须执行交办任务,并就遵守监管指示对法律和有权机关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