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此前就一起涉及向境外派遣劳工的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28名被告被定罪。其中,前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阮伯欢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前境外劳工管理局局长宋海南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为28名被告中刑期最高者。法院认定,宋海南与多名下属故意拖延审批、刁难企业,企业每份劳务输出合同须按每名劳工约500美元打点,申请派遣许可则须支付1亿至4亿越南盾。法院还认定,阮伯欢知情但未制止下属刁难企业,2020年至2025年间收受超过163亿越南盾贿赂;涉案官员从31家公司收取的款项合计超过302亿越南盾。

一审后,包括阮伯欢在内的10名被告提出上诉,请求从轻处罚。11月6日上午,越南最高人民法院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由审判长黄孟雄主持。庭审讯问阶段,10名被告基本承认犯罪行为,确认未受冤枉,并请求从轻处理,有被告还请求获得缓刑。

当天中午出现变化:黄龙投资建设与人力资源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严国兴(56岁)当庭撤回全部上诉。他此前因“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一审后曾上诉请求减刑。审判庭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后,严国兴表示自愿撤回上诉,接受一审判决。检察院认为撤回上诉是被告的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建议终止对其的二审审理。审判长再次确认其是否经过深思熟虑、完全自愿且不再有异议,严国兴予以确认。合议庭随后接受其请求,终止对严国兴的二审审理,并宣布针对他的初审判决自11月6日起生效。

同案其他被告则请求延期审理。前境外劳工管理局副局长阮嘉廉表示,家属新聘请的律师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到庭并已提交延期申请,他同意律师的请求,希望保障辩护权。前黄龙公司副总经理阮廷谭也请求延期,他因“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受审,量刑幅度为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因其未自行聘请律师,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但指定律师未出席二审,他请求延期以便聘请律师。检察院代表也建议合议庭同意延期。

审判长黄孟雄表示,部分被告提出了新的从轻情节,但目前仅停留在口供层面,尚未提供材料、证据证明,合议庭认为需要更多时间核实评估,同时保障被告的辩护权,因此决定接受延期请求。法院预计约10天内重新开庭,并要求提出上诉的被告、亲属和律师提供新的材料、证据;审判长提醒,若下次开庭时仍无法提供已陈述的新证据,将视为未补充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