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讨论《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其中一项方向性调整是逐步取消生产商以缴纳资金方式履行回收责任的做法,改由生产商、进口商直接组织回收和再使用后的产品、包装,或通过再使用单位、生产商责任组织(PRO)实施。越南环境局局长曾世强表示,生产者延伸责任(EPR)不应只被视为生产商的一项财政义务,而应成为推动企业改变产品设计、材料选择和回收组织方式的机制。
草案还拟在第七十二条中规定优先回收可利用的废弃物,只有不再具备回收能力的废弃物才须丢弃并作最终处理;新增的第七十二条a款则为再使用材料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规定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的材料按产品、商品管理,其他材料在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作适当用途或生产原料。草案同时补充鼓励企业投资清洁技术、再使用废弃物和使用次级原料的机制,并在资金、土地、税费和再使用市场发展方面提供支持。
推动这一修订的背景是越南生活垃圾持续增加。报道引述数据称,全国每天产生超过7.2万吨生活垃圾,其中有机构分占50%至70%;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黎仲安表示,大部分有机废弃物尚未分类,处理方式仍以填埋为主,只有少数进入堆肥厂处理。在广宁省,2024年生活垃圾估计约为每天1100吨,部分处理区已满负荷运转。
在10月24日的小组讨论中,多名国会代表赞同修订2020年《环境保护法》的必要性,并强调要推动实质性再使用、消除再使用材料的障碍和发展循环经济。广宁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阮如幸则强调,民众的认同和自觉参与是源头分类的基础,除技术方案外,还需在实施全过程中做好宣传、指导,并为民众分类提供便利。
挪威驻越南和老挝大使斯坦·伊弗森表示,协同处理是挪威推动的重点倡议之一,与两国2026年4月建立的绿色战略伙伴关系框架相契合;挪威正与广宁省水泥行业试点材料回收设施(MRF)模式,希望相关经验有助于越南绿色转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南代表拉姆拉·哈利迪则指出,没有单一技术方案能解决废弃物挑战,起点应是减少废弃物、正确分类、最大限度回收材料,无法再使用的废弃物才由协同处理等方式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