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场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国家技术规范的研讨会于11月7日举行,会上讨论的规范编号为QCVN 32:2026/BCT。来自交通运输技术大学的副教授谢俊兴(Tạ Tuấn Hưng)在会上提出,应尽早研究出台针对室内充电站的规定,以补齐消防安全方面的衔接。

谢俊兴在会上介绍,该规范对充电桩的安全要求分为三组,涉及防触电与过载、短路保护,导电接口、充电线缆与连接器的安全,以及结构安全、防护等级和电磁兼容。充电站的安全要求则分为五组,涵盖场地与交通组织、供电与接地防雷、紧急断电与故障隔离、消防与救援,以及监控、数据、网络安全和环境。

谢俊兴指出,QCVN 32:2026/BCT不适用于设在建筑物内部、地下室或半地下层的充电站,这类充电站须遵循消防和建设领域的专门规范。他还提到,充电过程中直流剩余电流可能使常见的A型或AC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失效,因此规范要求使用B型或RCD-DD装置,需选对型号以避免未断电时的触电风险。

围绕落实,谢俊兴提出多项建议:对管理部门,尽早研究出台室内充电站规定,投资升级电磁兼容和大功率设备直流漏电安全测试设施,并研究建立国家充电站数据库;对投资方和运营方,要求所有投入安装的充电桩取得合格认证,配备紧急断电按钮、防雷和现场消防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对生产、组装和进口方,要求充电桩屏幕及安装、运行、维护资料使用越南语,并优先选择集成合规剩余电流保护与电磁兼容滤波的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