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場關於電動汽車充電樁、充電站國家技術規範的研討會於11月7日舉行,會上討論的規範編號為QCVN 32:2026/BCT。來自交通運輸技術大學的副教授謝俊興(Tạ Tuấn Hưng)在會上提出,應儘早研究出臺針對室內充電站的規定,以補齊消防安全方面的銜接。
謝俊興在會上介紹,該規範對充電樁的安全要求分為三組,涉及防觸電與過載、短路保護,導電接口、充電線纜與連接器的安全,以及結構安全、防護等級和電磁兼容。充電站的安全要求則分為五組,涵蓋場地與交通組織、供電與接地防雷、緊急斷電與故障隔離、消防與救援,以及監控、數據、網絡安全和環境。
謝俊興指出,QCVN 32:2026/BCT不適用於設在建築物內部、地下室或半地下層的充電站,這類充電站須遵循消防和建設領域的專門規範。他還提到,充電過程中直流剩餘電流可能使常見的A型或AC型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失效,因此規範要求使用B型或RCD-DD裝置,需選對型號以避免未斷電時的觸電風險。
圍繞落實,謝俊興提出多項建議:對管理部門,儘早研究出臺室內充電站規定,投資升級電磁兼容和大功率設備直流漏電安全測試設施,並研究建立國家充電站數據庫;對投資方和運營方,要求所有投入安裝的充電樁取得合格認證,配備緊急斷電按鈕、防雷和現場消防設備,並開展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對生產、組裝和進口方,要求充電樁屏幕及安裝、運行、維護資料使用越南語,並優先選擇集成合規剩餘電流保護與電磁兼容濾波的型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