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利用汽油、柴油价格波动不合理提高运输价格

不得利用汽油、柴油价格波动不合理提高运输价格

这是建设部部长陈红明于3月20日上午签署发送给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及各专业管理总局的公文内容,关于加强在汽油、柴油价格高涨后对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内容。

据建设部部长表示,3月6日,政府在2026年2月定期政府会议上颁布了决议,其中包含旨在应对中东地区紧张局势稳定国内燃料价格的各项措施。

为主动实施稳定运输价格的措施,及时防止利用汽油、柴油价格波动不合理提价的情况,建设部建议: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建设厅牵头,协调相关机关、单位密切跟踪汽油、柴油价格对当地运输价格的影响,特别是客运和必需品运输价格。同时,指导企业按照《价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申报运输价格,确保准确、充分。

加强对当地运输经营单位的申报、公示和按公示价格销售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提价幅度较大的单位,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如有);绝对不允许发生利用汽油、柴油价格波动不合理提价的情况。

指导当地运输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申报、公示和按公示价格销售的规定;绝对不得利用燃料价格波动不合理提价。实施审查、优化运输活动组织方案,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合适车辆,减少空驶现象以节约燃料,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等。

建设部部长要求各专业管理总局密切跟踪汽油、柴油价格对运输价格的影响,特别是客运和必需品运输价格;加强对管辖范围内运输单位的申报、公示和按正确价格销售工作的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如有)。

各专业管理总局继续跟踪燃料价格动态及其对运输服务价格的影响,及时汇总、报告并提出适当的调控措施,以限制对运输活动和人民生活的负面影响。

根据建设部3月13日的统计,汽油、柴油价格上涨导致公路运输企业提高运输价格,平均涨幅为10-30%,许多地方涨幅超过30%。

具体而言,涨幅超过30%的组别包括7个省、直辖市:宁平省(涨幅达50%)、广宁省(达33.3%)、永隆省(达33.3%)、宣光省(达33%)、老街省(达33%)、顺化市(达31%)、金瓯省(达30%)。山区省份(莱州省、奠边省、老街省)记录到最高的运输价格涨幅(部分线路涨幅达50%),原因是道路困难且燃料消耗大。

平均涨幅组别(10%-30%)包括11个省、直辖市:胡志明市(普遍为10-20%)、海防市(15-30%)、芹苴市(16.66%)、奠边省(20-30%)、高平省(14.29%)、清化省(10-20%)、河静省(13-25%)、山罗省(10-20%)、莱州省(12-20%)、太原省(7-25%)、同奈省(5-27%)。

海防市和广宁省记录到货物和集装箱运输价格平均上涨10-24%,给海港物流供应链带来压力。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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