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指定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

将指定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

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完善体制法律指导委员会主任苏林同志在结论中,已责成政府党组指导落实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方针,朝着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只有一个牵头部门的方向进行。

同时,在4月份内制定具体方案提交政治局。

三个部委管理,有法但执行不严

关于总书记的结论,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副主任谢文夏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强调,这一结论非常必要,具有长远意义,因为这个问题已被国会代表在历次会议上多次提出,不仅是民众,连管理机关和企业也期望如此。

据谢文夏先生介绍,目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仍分散,多个部委共同管理。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分配给三个机关:卫生部、工贸部、农业与环境部。这导致职责重叠,出现问题难以确定责任,也是造成“有法但执行不严”现状的原因。

“这不仅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也让民众对管控问题非常担忧,尤其是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违规事件时。

因此,统一为一个牵头部门将有助于明确责任,同时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当只有一个统一的主管机关时,检查、监督、违规处理流程将得以一致、同步、快速地执行”,谢文夏先生说。

陈庆秋女士(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在兴安省卫生厅工作)指出,全国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在模式上尚未统一。

中央有卫生部的食品安全局。然而,目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被分配给卫生部、工贸部、农业与环境部,贯穿生产、初加工、加工、储存、运输直至市场消费的全过程。

在省级层面,此前曾有胡志明市、岘港市、北宁省三个省市试点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至今,仅胡志明市设有食品安全厅,而岘港市和北宁省已转为卫生厅下属的食品卫生安全分局。

正是中央和地方模式不统一,导致了职责重叠,发生违规时难以追究责任,因为行业和地方之间权限分散。

例如,一个产品涉及从生产到加工和流通的多个环节,确定哪个机关有权处理就变得复杂。这不仅降低了管理效率,还造成了“法律空白”,使得一些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处理。

将指定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

哪个部委负责?

关于哪个单位可能成为新的食品安全责任牵头部门,谢文夏先生认为,政府需要进行仔细研究和评估,以明确上述三个部委中的哪一个将是合适的机关,被授予统一管理权,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管理,减少行政手续,同时加强问责。

他建议,在明确主管机关的同时,还需要补充法律中关于各机关之间紧密协调机制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管理有效。

无论哪个部委被赋予责任,谢文夏先生认为,统一为一个责任牵头部门将有助于建立民众和企业的信心。

其中,消费者清楚看到这一问题的主要责任属于哪个机关,而该机关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和问责。企业则将在透明、易于遵守的法律环境中运营,不会遇到多个管理机关但责任不明确的情况。

陈庆秋女士也表示,许多国家已成立直属政府的统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既减少行政手续,又加强问责。

同时,在这些国家,法律具体规定了突击检查协调机制、违规处理机制,朝着对严重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力度的方向进行。越南也需要参考各国的经验,以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关。

将指定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

必须从源头控制

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厅厅长范氏芳兰女士认为,完善国家管理机构朝着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只有一个牵头部门的方向进行的方针是必要的,并且多年前就已提出,但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组织实施才能真正有效。

据范兰女士介绍,从总体上看,集中一个牵头部门管理符合当前要求。当有一个统一的牵头部门时,政策实施将更加明确,减少分散、重叠的情况,特别是能够克服机关之间推卸责任的现象。

实际上在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厅模式是在国会第98号决议试点基础上形成的,也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一步试验。通过运作过程,该模式已显示出积极方面,尤其是在集中资源、增强协调性和明确管理责任方面。

然而,范兰女士也坦率承认任何模式都有两面性。当将食品安全职能从传统行业中分离出来时,有时会降低相关单位的关注度和协调度,或者在管理链条衔接上产生空白。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看,集中到一个牵头部门仍然带来更高的效率。她认为,如果每个领域只是众多不同厅局中的一个小部分,则很难形成综合力量来解决像食品安全这样跨领域的大问题。

当合并时,不仅增加了队伍规模,还为更深入的专业化创造条件,同时确立明确的责任:一个机关负主要责任,不再出现“没有人负最终责任”的情况。

从地方角度看,范兰女士认为,紧迫的要求是每个省市都需要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牵头部门来组织实施法律,并对人民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这将有助于克服以往力量分散、零散的状况,当时每个分局只有几名干部,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管理要求。

然而,在中央层面,问题更为复杂。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农业部、工贸部、卫生部等多个部委,其中每个部委负责一组产品。

这种方法在理论上是按链条管理,但实际上却产生许多交叉点、重叠和空白。范兰女士认为,在部级层面合并为一个唯一的牵头部门需要仔细权衡,因为这不仅是组织问题,还涉及利益、权限和运作可行性。

范兰女士强调,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有多少个部委共同管理,而在于目前的管理权力被分割,缺乏足够的力量来控制整个食品链条。

虽然方针是减少事前检查,增加事后检查,但检查监察队伍在权限、人力和运作机制方面正面临诸多限制。如果不加强这支队伍的实际权力,那么即使重组机构,效率也难以显著改善。

范兰女士指出的另一点是,食品安全管理不能只停留在检查、处罚环节——即“末端”部分。更重要的是从“根源”控制——从农药、化学品、添加剂等投入品,到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然而,目前这个链条中的许多环节属于不同行业的权限,使得整体控制遇到困难。

基于此实践,范兰女士认为需要采取灵活的方法:不一定将所有环节合并到一个唯一的机关,但必须明确关键环节,并赋予一个牵头部门足够的权限,使其能够有效协调、控制整个链条。同时,需要确保相关机关之间的实质性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但无人负最终责任的情况。

必须坚持长期方向

范氏芳兰女士还强调,建立管理模式并非可以立即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重要的是坚持长期方向,避免追逐个案。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需要通过根本性解决方案来解决,从体制、组织机构到提高执行能力。

“方针已正确,问题在于实施时必须伴随赋予足够强大的权力、明确责任并确保整个系统的连贯性。否则,即使重组机构,也难以产生实质性转变”,范兰女士强调。

按链条控制食品安全

陈庆秋女士补充说,正在制定的《食品安全法》(修订版)草案中,正在建立贯穿整个供应链的食品质量控制机制——从生产、初加工、加工到流通和分销。

草案提议提高检测系统能力,完善产品质量评估流程,并补充对不安全产品的快速召回机制。

她评估,贯穿整个供应链的食品安全控制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因为如果只集中在产品已流通到市场的最后环节进行检查,将难以发现和彻底处理安全隐患。

她建议需要设计按链条管理的机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同时通过条形码、二维码等工具加强追溯来源,以提高市场控制效率。与此同时,加强现代化的事后检查工作,满足要求。

需要“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解决方案

将指定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

卫生部食品安全局领导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管理无论由哪个单位管理,都需要确保消费者安全。

食品安全局领导分享,“从农场到餐桌”模式被视为确保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全面解决方案,通过严格控制整个供应链,从最初的生产环节到食品到达消费者手中。

具体而言,在农业投入阶段,土壤、水、肥料、作物种子、饲料、兽药、杀虫剂、农药或防腐化学品等因素都需要严格控制。这是从一开始就决定农产品质量的基础。

接下来是初级加工环节——包括种植、养殖、采摘、捕捞、收获和屠宰活动。确保流程符合标准、限制污染并遵守卫生规定是降低风险的重要因素。

与此同时,需要经常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食品中残留限量。追溯来源以明确原材料产地,从农业原材料到工业生产用原材料。

在加工环节,提出的要求是确保充分的设施、人力和控制流程。温度、包装、食品添加剂等因素都必须受到严格监控。同时,需要在每个生产环节进行危害分析和确定关键控制点。

到物流阶段,在整个冷链中控制温度,从运输到储存,是防止交叉污染和减少物理损失的强制性要求。出口、进口、流通和分销活动也必须遵守安全标准。

在零售环节,需要注重库存管理、储存条件、病虫害控制以及污染源控制。清晰标签、提供完整信息有助于消费者轻松识别和选择安全产品。

最后,在餐桌上,消费者需要实践安全的处理和烹饪方法,选择合适的食品,并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这也是产品质量的最终评估步骤。

据食品安全局领导介绍,“从农场到餐桌”链条不仅是一个生产分销流程,还是一个确保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同步控制系统。

“需要确保的原则是:好的投入将产生好的产出。当按照标准进行耕作和生产时,不仅有助于确保粮食安全,还能可持续地保护消费者健康”,食品安全局领导强调。

已将统一原则纳入修订版食品安全法草案

关于完善国家管理机构朝着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只有一个牵头部门的方向进行,在修订版《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也纳入了这一内容。目前,卫生部仍在就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局领导还表示,目前卫生部正在征求意见、评估各种模式,同时制定多种不同方案,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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