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奈省工作會議後,建設部部長陳紅明剛剛作出結論,要求越南公路局緊急發文給同奈省建設廳,以組織拆除51號國道上剩餘的T1、T2兩個收費站。
拆除方式類似於胡志明市建設廳已於2月份完成的51號國道上T3收費站的拆除程序。
同時,該部要求越南公路局在拆除過程中與地方和相關機構密切配合。
對於同奈橋上的收費站,建設部部長也要求越南公路局緊急發文回覆胡志明市建設廳,統一將1號國道從坦萬立交到同奈橋的路段移交給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管理。
同時,配合胡志明市建設廳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以便在最短時間內組織拆除同奈橋上的收費站。

據《青年在線》報道,此前同奈省建設廳多次建議指導相關單位組織拆除51號國道經過同奈省的T1(Km10+778)和T2(Km28+450)兩個收費站。
隨後,建設廳繼續發文給第四公路管理區,建議審查剩餘項目,移交T1、T2收費站作為拆除依據。
建設廳表示,根據移交文件和此前第四公路管理區與建設廳之間的交通基礎設施財產接收清單,建設廳尚未接收T1和T2收費站。
因此,為了有依據組織拆除,建設廳才建議第四公路管理區配合統計並編制詳細財產清單(管理站、與T1和T2收費站相關的設備系統及其他財產)。
當收到管理區移交的財產後,建設廳將能夠實施T1、T2收費站的拆除工作。

關於同奈橋收費站,2025年底,第四公路管理區(越南公路局)已發文要求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組織移交同奈橋收費站,以便該單位組織拆除、恢復路面。
原因是同奈橋收費站已不再具有公路收費功能。
當時,第四公路管理區要求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在2026年1月30日前自行拆除。如果未能及時拆除,導致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廢棄收費站盤踞國道困擾司機
51號國道上的3個收費站和同奈橋上的收費站已停止收費多年,但尚未被拆除,成為司機們的障礙物。
目前,51號國道上收費站的管理站、柱基及各項目狀況惡化、損壞,仍像“碉堡”一樣盤踞在路面上。
類似地,同奈橋收費站也橫亙在胡志明市與同奈省之間車流量極大的地方。此處曾發生過車輛撞上收費站崗亭之間隔離帶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