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嘉萊省安溪坊人民委員會確認,已提交呈文建議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對與254人因食用麵包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相關的Bin Bin經營戶處以1億越南盾罰款,並暫停營業4個月。
職能部門檢查結果認定,該店存在多項食品安全違規,如:存放區域、保管倉庫沒有足夠的貨架、擱板、名稱標牌、內部規定、流程和衛生制度;沒有足夠的用於生鮮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開保存、使用的器具。
該店還將食品存放在不保證衛生的設備、器具和材料上。
與此事件相關,嘉萊省衛生廳已公佈食用麵包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病理樣本和食品樣本檢測結果,致病菌為沙門氏菌屬(Salmonella spp.)。在肉醬、雞肉鬆和炸魚餅3個樣本中也檢出該細菌。
據安溪坊人民委員會稱,除Bin Bin經營戶外,當地還檢查了轄區內其他麵包生產、經營場所,並對2家場所處以總計600萬越南盾罰款。
據《青年報》報道,在食用從Bin Bin經營戶(地址:嘉萊省安溪坊光中街1041號)購買的麵包後,多人出現腹部絞痛、腹瀉、多次嘔吐和發燒等症狀,疑似食物中毒,須入院急救。
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已發文要求嘉萊省衛生廳緊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追溯食品來源、查明原因,並嚴肅處理違規組織和個人。
處理管理鬆懈的負責人責任
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也剛發文致各職能部門和轄區內各地方,要求預防工作必須先行一步,不能讓民眾為食品安全管理漏洞付出代價。
具體而言,要求加強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對於有犯罪跡象的案件,必須立即移交調查機關按規定審議、處理;絕對不得在已有犯罪跡象時以行政處理替代刑事責任。
鄉、坊人民委員會主席按分級對轄區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向省人民委員會負責。
哪個地方因管理鬆懈、檢查遲緩、處理不嚴或未充分履行所交付職責而發生嚴重違規,則須按規定追究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