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8日上午在會場討論《證券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內容涉及證券市場技術基礎設施現代化,以及證券業人才吸引與待遇政策。多名代表就政策適用範圍和預算依據提出疑問,財政部長則用監管機構人才流失的數據回應留人機制的必要性。
海防大學校長、代表裴春海指出,草案規定國家為證券市場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現代化提供政策,並鼓勵發展證券業人力資源,但未界定“證券業”的具體範圍,可能導致鼓勵和待遇政策覆蓋證券企業員工。他認為企業是經營主體,若國家向全行業人員提供優惠,對其他領域勞動者並不公平。他還表示,該政策的預算規模與財政平衡能力尚不明確,建議起草方補充更有說服力的依據,若實施也應只針對國家證券管理機構和市場管理機構中的高素質人才。
胡志明市代表陳黃銀同意需要明確人力資源支持政策。他表示,越南證券市場自2000年7月首日交易以來,曾有一兩次發生系統崩潰、無法交易而被迫關閉的情況,影響包括外國投資者在內的市場信心。他引用統計稱,市場上約有超過1400萬個個人和機構賬戶正在交易,因此需要現代化信息技術基礎設施,以保障市場連續、安全、順暢運行,並朝“午間不休市”、24/7連續交易以及各市場互聯的方向發展。
陳黃銀還主張重視國家管理,尤其是交易指令運行、監督和檢查環節的人力資源。他說,證券市場可能出現串通、壟斷和操縱行為,監管人員須具備高素質,才能及時發現操縱和壟斷交易。
財政部長吳文俊在解釋時承認,證券市場因條件和規模變化多次出現系統崩潰。他表示,當前交易軟件運行相對穩定,但要發展市場須逐步掌握技術,以便升級、修復並滿足市場規模和條件,尤其是公開透明要求。他認為,證券市場信息技術投資政策是切實要求,應與該領域人力資源發展相結合,特別是機制建設、監督機構的人力資源,以保障市場順暢、公開、透明運行。
吳文俊說,此前證券委員會幹部和公務員曾有一項特殊機制,原因是國家機構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對高素質人才的競爭十分激烈,而市場上這類人才相對稀缺。他稱,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投資基金願意以高薪吸引幹部,曾有一段時間,證券委員會共有300多人,卻有180人離職。他認為這正是需要機制留住這部分人力資源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