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總理胡國勇10月27日簽署第2058/QĐ-TTg號決定,將吉仙國家公園的管理權限從農業與環境部移交同奈市人民委員會,並按原狀整體移交。該決定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根據決定,農業與環境部負責組織移交吉仙國家公園的機構編制、人員、森林資源、土地、資產、財務、文件及相關權利義務,由同奈市人民委員會按法律規定接收並管理。同奈市還需與林省人民委員會協調,統一管理吉仙國家公園的全部面積和邊界,包括位於林省行政地界內的部分。在有權機關就同奈市與林省行政區劃調整作出決定前,這一安排鬚符合林業、土地、資源、公共資產、投資和國家預算等相關法律規定。
此前,胡國勇於7月16日簽署第188/NQ-CP號決議,同意將吉仙國家公園從農業與環境部移交同奈市直接管理。政府責成內政部在有權機關決定移交全部面積後,主持並會同相關機構審核同奈市與林省行政區劃調整方案,提交有權機關審議決定。
為落實第188號決議,同奈市人民委員會制定了同奈市與林省行政區劃調整方案,確定將吉仙國家公園位於林省境內、面積超過272平方公里的部分,按已批准的公園邊界劃歸同奈市管理。吉仙國家公園面積超過8.2萬公頃,記錄有1600多種植物和1729種動物,其中包括亞洲象、爪哇犀、黑腿白臀葉猴、爪哇穿山甲和暹羅鱷等珍稀物種。該公園於2001年和2011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為世界生物圈保護區,自2024年4月20日起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入全球“綠色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