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正在擬定關於綠色交通轉型路線圖和低排放區規定的決議草案。根據草案,低排放區將分兩個階段實施:從2028年起,管控範圍預計包括現有市中心和守添新區,總面積約15.6平方公里;從2030年起,管控範圍預計擴大至二環以內全部區域,邊界道路包括杜梅路、黎德英路、黎可漂路、阮文靈路、富美橋和武志公路等。

草案同時對不同車輛設定了分階段的排放標準。從2028年起,9座以下出租車、合同車和載重1噸以下貨車進入低排放區須達到5級標準;9座以上合同車和客車須達到4級標準;垃圾收集三輪車必須改用清潔能源。個人摩托車和個人汽車的排放要求則按單獨路線實施:從2032年起,個人汽車須達到5級,個人摩托車及非運輸經營組織車輛須達到4級。

在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方面,草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際公交車以及國家機關和公立事業單位新購或到期更換的汽車、摩托車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從2030年起,這一要求適用於出租車和兩輪貨運或客運網約車。此外,胡志明市還擬對購買清潔能源車輛及相關注冊費用提供部分補貼,優先對象包括貧困戶、近貧戶、剛脫貧家庭、以車輛謀生者以及提前轉型區域的居民。

與草案同步,胡志明市正在準備摩托車尾氣檢測。城市財政將全額承擔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首次尾氣檢測費用,直至2028年12月31日,以減輕民眾在新規實施時的費用負擔。

胡志明市建設廳副廳長裴和安表示,為使政策成功轉型且不造成經濟衝擊,城市貫徹“基礎設施先行、政策跟進、民生為本”的原則。他說,不能在沒有停車場地、充電站等基礎設施支持和企業配套計劃的情況下,強行對民眾提出要求。胡志明市運輸協會副主席謝龍喜則建議城市制定合適路線,避免操之過急。他指出,交通工具不僅是出行工具,也是許多民眾和企業的“飯碗”,轉型時間需考慮各群體的財務能力、規模和運營特點,同時規劃加油站、公寓和居民區的充電網絡,並建立廢舊電池回收處理方案。

據胡志明市建設廳統計,在與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合併後,全市註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超過1150萬輛,其中電動摩托車約17萬5148輛,僅佔車輛總數的1.5%。值得注意的是,約51.18%的註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排放標準低於2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