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對“公明綠化”系統負責人阮公明及46名同案人提起公訴,指控其犯有“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起訴書已移送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案件進入審判準備階段。阮公明本人已潛逃,正被通緝,司法機關對其採取缺席起訴程序。
起訴書認定,2019年至2023年,阮公明成立並運營“公明綠化”系統,設法影響地方有權限人員,為其中標綠化種植與養護項目提供便利。他直接或指使下屬與投資方勾結,干預從考察、選樹、編制預算到組織招標的多個環節。該系統內企業還與諮詢單位配合,抬高材料價格,在招標文件中加入限制競爭的標準,並在公佈前獲取標包信息,另安排其他公司充當“陪標”角色。
檢方統計,“公明綠化”系統在38個原省市中標1218個項目,合同總額39620億越南盾,造成損失超過7900億越南盾。三名原縣級行政主官被指為該系統提供便利,分別是原兆豐縣人民委員會主席潘文靈、原由靈縣人民委員會主席武德化、原向化縣人民委員會主席鄧仲雲。
起訴書稱,2020年,時任兆豐縣主席潘文靈應“公明綠化”系統廣治分公司經理潘維州請求,同意其參加經濟技術報告評估會議,並簽署涉及資金分配、投資主張審批、招標文件及中標結果的多項決定。該系統企業因此中標5個項目,造成國家損失約60億越南盾。2020年至2023年節日期間,潘文靈收取潘維州感謝費共計2.6億越南盾,但事後已全額退還。
2020年9月至2022年,時任由靈縣主席武德化在潘維州請求下,指示下屬允許其與諮詢單位配合編制經濟技術報告,潘維州隨後影響諮詢單位將樹木價格虛高列入預算。該系統企業中標4個項目,損失超過40億越南盾。2021年至2023年,時任向化縣主席鄧仲雲同意讓潘維州以設計諮詢單位代表身份參與編制經濟技術報告,相關內容獲批並納入招標文件,該系統企業中標3個項目,損失約36億越南盾,鄧仲雲在春節期間收取感謝費600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