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1月3日在全體會議上討論《知識產權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據越通社報道,草案擬取消18項行政手續、減少5項經營條件,重點在於簡化權利登記與鑑定管理流程。國會專職代表黃明孝在會場外表示,此次修訂的主要目標是減少中間環節,方便知識產權權利人辦理轉讓等事項。
黃明孝介紹,草案不再要求辦理工業產權和植物品種轉讓合同的登記手續,權利變更改由登記程序完成;同時取消對知識產權鑑定人員的經營條件要求,由事前審查轉為事後監管。此外,植物品種的國家管理職責擬從農業與環境部劃歸科學與技術部,使民眾和企業不必分別對接兩個管理部門。
審查機構提示,取消鑑定人員經營條件後,需有措施控制鑑定質量。黃明孝認為,本次修訂主要聚焦程序問題,而便利知識產權商業化開發的規定在此前修訂中已有安排,當前關鍵在於組織實施,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商業化開發、網絡空間權利保護,以及研究用於人工智能模型訓練的數據使用規則。
在人工智能訓練數據問題上,黃明孝表示需在保護數據權利人與保障模型獲取數據之間取得平衡,例如作家作品被用於訓練時應有權益保護機制,但也不能使人工智能模型無法接觸數據。他並評價,近期跨境知識產權保護取得明顯進展,《海關法》關於請求暫停通關以保護知識產權的規定在實踐中落實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