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正在起草一部關於技術基礎設施管理的新法令草案,擬對現行多項相關法令作出修改和補充。建設部技術基礎設施結構局已致函該部信息技術中心,要求發佈並傳播這份草案,以徵求相關意見。草案由建設部主持編制,屬於該部國家管理範圍內的技術基礎設施領域。

根據技術基礎設施結構局的說明,起草這部法令旨在完善技術基礎設施管理的法律體系,處理現行規定中存在的不足與交叉重疊,同時適應地方兩級政府模式的運行要求,服務智慧城市發展和數字化轉型。草案共8章69條,集中於6組主要內容。

6組內容分別涉及:補充技術基礎設施管理的一般規定,明確同步發展、分工分級管理原則,以及工程開發保護和基礎設施數據庫建設要求;修改補充城市照明規定,新增智慧照明內容並完善管理運營單位的選擇機制;完善技術基礎設施工程共用規定,重點涉及租金管理機制、架空線纜入地協調責任及相關組織個人的財務義務。

其餘三組內容涉及墓園與火化設施、供水排水與汙水處理,以及城市地下建設空間管理。其中墓園部分擬規範墓位面積和骨灰存放格位容積,並加強安全管理、推進行政手續電子化;供水排水部分擬明確供水單位選擇權限、服務區域劃定和供水安全,完善排水單位選擇、接入協議及地方分級管理;地下空間部分擬明確省級人民委員會責任、地下工程數據管理及架空線纜入地協調。

草案還梳理並刪除了不再適用或與現行法律重複的規定,精簡行政手續,並補充過渡條款,以確保技術基礎設施管理和服務提供不出現中斷。起草機構表示,完善該法令將有助於提升國家管理效力,推動技術基礎設施系統同步、現代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