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寧省北寧市公安安全調查機關已對兩名嫌疑人提起公訴並實施逮捕,指控他們利用POS機進行無真實商品交易的刷卡操作,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現金和償還信用卡欠款。兩名嫌疑人分別為1980年出生的Quản Đức Cường,住北寧市北江坊,以及1993年出生的Trần Văn Hiển,住寧平省Quỹ Nhất鄉。兩人被調查的行為是“使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和電子手段實施侵佔財產行為”。

據公安部11月3日發佈的信息,北寧市公安網絡犯罪調查部門此前在網絡空間排查中發現,有人利用POS機支付業務組織違規的套現和信用卡還款服務。警方稱,POS機本是商戶用於接受銀行卡支付商品或服務費用的設備,但部分人員利用它製造虛假買賣交易,從而從信用卡中提取現金,而非支付真實商品或服務。

調查材料顯示,自2022年起,Quản Đức Cường在北江市北江坊租用場地,從事套現和信用卡還款業務。他收集並使用多家銀行註冊的POS機,直接為客戶交易,或將設備轉租給他人。每筆套現或還款交易,Cường收取交易總額1.55%至1.8%的費用。2024年,Trần Văn Hiển也參與出租POS機,用於製造虛假支付交易。警方認定,Hiển共租入66臺POS機,並將其中57臺轉租給他人用於虛假交易,每筆交易收取1.4%至1.8%的費用。

警方在擴大核查中還認定,1994年出生的Lương Ngọc Vũ(住北江市北江坊)和1994年出生的Vũ Văn Hiệp(住寧平省Quỹ Nhất鄉)與上述活動有關。北寧市公安安全調查機關表示,正在繼續收集材料,查明每個相關個人的角色和行為,並依法處理。

警方建議民眾不要使用通過虛假商品或服務交易進行的套現和信用卡還款服務,注意保密信用卡信息,不將卡片或安全信息交給未經許可的個人或組織。警方還要求經營機構和個人嚴格遵守支付活動規定,不參與或協助製造虛假交易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