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1月6日上午在全體會議上討論《企業所得稅法》《非農業用地使用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三項法律的修訂補充草案,以及《招標法》修訂草案。據教育與時代報報道,財政部長將到場就代表提出的問題作說明。當天下午,國會繼續討論《海洋與海島資源環境法》修訂草案和《環境保護法》修訂補充草案,由農業與環境部長作說明。

在稅法修訂內容中,政府提議對閒置、未投入使用或延遲投入使用的土地適用0.2%的稅率,且不設限額。這一提議旨在落實越共中央第21號決議中關於研究制定財政稅收政策、節約高效使用土地、遏制土地荒廢的要求。草案還提出多項免稅政策以支持教育,包括對公立科技組織、公立教育機構及非營利民辦教育機構免徵企業所得稅。

草案同時擬對學校、醫院供餐單位免稅:企業提供供餐所得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居民個人從事該經營活動免徵個人所得稅,上述政策也適用於按營業額比例納稅的對象。此外,草案擬對少數民族和山區同胞在限額內的住宅用地免徵非農業用地使用稅。草案還修改了非農業用地使用稅的登記、申報、計算和繳納規定,並調整稅務機關名稱和行政單位名稱,以配合兩級地方政府模式。

當天會議開始前,國會代表出席了越南國會通過首部憲法80週年紀念活動(194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活動進行電視和廣播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