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就保障房購買者已支付95%房款後能否轉租、轉售的問題作出回應,要求當事人依照現行住房法律規定辦理。該部在答覆中援引2023年《住房法》關於住房及保障房的定義,並列出違規出售、出租保障房所適用的行政處罰與收回措施。
建設部引述第16/2022/NĐ-CP號法令規定,保障房承租、租購或購買方在租住、租購期間違規出售、轉租、出借住房,或違規轉售住房的,將被處以1億至1.2億越南盾罰款,並被強制收回保障房。該部同時提到第100/2024/NĐ-CP號法令,規定省級人民委員會有責任組織管理並密切跟蹤保障房的出售、出租和租購情況。
建設部還表示,2023年《住房法》第159條和第160條對住房交易條件作出規定,其中包括住房出租交易。該部在答覆末尾建議提問者研究並按規定執行,未就個案給出具體辦理時限或手續清單。
越南建設部就購買保障房五年內轉售問題答覆稱,須符合對象條件並在建設廳辦理手續,轉售須遵守2023年住房法及第100/2024號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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