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討論《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多名國會代表在意見中聚焦網絡食品銷售的管理漏洞。來自高平省的代表岑明胡(Sầm Minh Hồ)提出,應強制線上食品經營者進行電子身份認證,將銷售賬號與身份信息綁定,以減少虛擬賬號和不安全食品經營。他稱,社交媒體上的食品買賣出現“三無”模式:無實體店、無經營登記、無食品安全合格證。
岑明胡指出,線上購買食品引發中毒後,賣家可能註銷賬號、關機或刪除銷售頁面,導致職能部門難以確定違規主體、追究責任和解決賠償。他認為,實名認證可限制虛擬賬號,阻止不安全食品經營,並保護守法企業免受不公平競爭。
針對外賣配送環節,岑明胡建議將管理思維從僅處罰生產者和銷售者,轉向要求供應鏈所有參與方共同負責。他提出,生鮮、冷凍食品和即食餐對溫度敏感,配送中不加遮蓋、生熟混放或保存條件不當可能造成交叉汙染和中毒。他要求數字平臺主動發現、過濾和刪除違規內容,規範配送條件,生熟食品分開,使用保溫袋或保溫箱,並讓配送員接單前確認保存條件。
河內市代表阮氏秋蓉(Nguyễn Thị Thu Dung)建議,草案應將管理重心轉向基於風險的管理,加強供應鏈全鏈條控制和基於數據的事後檢查。她提出,應在法律中直接規定核心義務、風險分類、機構責任和對弱勢群體的保護,避免將過多政策決定下放至法令。
阮氏秋蓉還建議在草案第36條和第13條中補充外賣平臺責任,包括顯示經營場所信息和食品安全合規狀態、留存訂單痕跡以備中毒事件調查、對已有處理決定的場所暫停顯示,並明確不同食品的衛生、時間和運輸溫度要求,確保數字平臺交易不成為溯源、召回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