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20/2026/NĐ-CP號法令對電子身份識別與認證的相關規定作出修訂補充,要求數字平臺上服務於12個領域活動的電子交易賬戶與電子身份識別賬戶VNeID完成關聯和認證。這12個領域包括教育、數字掃盲、證券、電信、銀行、電子商務、電子發票、運輸經營、旅遊經營、藥品經營、診療以及越南境內社交網絡。

法令對已設立賬戶設定了分階段期限。除銀行領域外,上述領域在2026年9月28日前已設立的電子交易賬戶,須最遲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與VNeID的關聯和認證;銀行領域在該法令生效前設立的電子交易賬戶,完成期限為2027年6月30日前。電子商務領域的適用範圍明確包括賣家、直播銷售者和聯盟營銷人員的賬戶。

法令同時要求國家數字平臺最遲在2026年12月31日前集成VNeID賬戶,用於認證、登錄以及機構、組織、個人與其他主體之間的數字交易。國防、安全及跨境服務領域的電子交易賬戶,在平臺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也須在使用前完成與VNeID的關聯和認證。其他領域中,各部委負責人將發佈必須在使用前完成關聯認證的在線交易具體清單。

第320/2026/NĐ-CP號法令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為在數字交易中擴大使用電子身份識別賬戶提供法律依據。VNeID由越南公安部開發,用於身份核驗,並支持民眾在電子環境中辦理多項手續和交易,可集成顯示身份證、駕駛證、醫保卡等個人證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