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副行長範清河10月28日下午在胡志明市國際金融中心(VIFC-HCMC)與成員及投資者的一場工作會議上表示,該行正在研究過渡方案,以便在中心尚未設有成員銀行期間,讓企業仍能開展資金交易。這一表態回應了投資者關於開戶受阻、交易難以落地的意見。

範清河說,當前既要便利資金流動,也要確保嚴格管理和監督、遵守現行法律。國家銀行正考慮允許在過渡階段繼續使用設於國內運營的銀行、信貸機構和外國銀行分行的賬戶,適用範圍預計參照境外借款、對外貸款、向國內借款方貸款、從中心對外投資、對越南其餘地區投資等與資金流相關的交易。他並強調,辦理交易的銀行須受到嚴密監督,具備內部規定和區分、識別每筆交易的能力。國家銀行預計將把這一方案提交有權限的層級實施。

除賬戶與資金劃轉機制外,國家銀行還在研究有關發牌條件、信用評級、管理職務兼任、出資和授信限額的建議。範清河表示,授信限額的審議須與資本實力、風險承受能力掛鉤,並保證在越運營的信貸機構之間的公平;國家銀行將盡早審議批准銀行成為金融中心成員。

投資者方面,多家銀行、投資基金和企業表示,目前尚無成員銀行,影響其接收、劃轉資金和支付能力。有企業建議在過渡期使用設於中心之外銀行的直接投資資本賬戶(DICA),以趕在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交易。HDBank董事會副主席範國青稱,作為VIFC-HCMC創始成員之一的Sovico希望連通金融、航空、技術和人力資源,儘早形成實質性交易;他並建議調整政府第329號法令中的部分條件,涉及所有者12個月內未受行政處罰的規定、外籍高管文件替代說明,以及允許成員銀行試點併購諮詢和企業重組融資等投資銀行業務。

財政部副部長阮氏碧玉表示,各類金融產品特點和風險程度不同,需分步推進,先選擇具備條件的業務,同時完善管理和監督能力。財政部已彙總企業建議上報有權限層級,並將與國家銀行、司法部等機構配合分類問題、與投資者直接對話。她並稱,通過中心吸引國際資本須與實體經濟中可行的項目相結合,尤其是基礎設施、能源和物流領域。

主持會議的政府副總理阮文勝在總結時要求VIFC-HCMC從機構設立階段轉向實質運營,從吸引成員轉向發展市場,從投資承諾轉向實際交易,力爭在2026年11月內完成首筆交易並有成員銀行投入運營。他要求按權限分類處理企業建議:已有法律依據的立即辦理,需指導的明確負責機構和時限,需修法的拿出具體方案。國家銀行牽頭處理成員銀行、賬戶、外匯、資金劃轉和支付問題,財政部牽頭處理投資基金、資產管理、資本市場和稅務問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負責保障運營條件與基礎設施。

阮文勝還要求VIFC-HCMC與峴港國際金融中心互補發展,避免資源分散;運營成效應以實際交易、吸引和撥付的國際資本、提供的服務、手續處理效率以及市場安全透明程度衡量,而非僅看牌照數量或活動規模。他強調,11月形成交易的目標須與滿足發牌、金融安全、外匯管理、反洗錢和投資者保護等要求同步,首批交易應合法、可行並具備推廣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