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於2026年8月22日頒佈第26號決議,提出將越南旅遊業發展為新時代支柱經濟產業,目標到2030年旅遊業直接貢獻國內生產總值的10%至12%,接待國際遊客4500萬至5000萬人次,旅遊總收入800億至900億美元,並創造約230萬個直接就業崗位和350萬個間接就業崗位。

決議要求旅遊業轉變增長模式和管理方式,從依賴數量、粗放開發資源轉向注重深度、質量、效率和附加值的發展路徑。越南官方統計顯示,2025年全國接待國際遊客近2120萬人次,超過2019年的1800萬人次,較2024年增長20.4%;2026年前9個月接待1770萬人次,同比增長14.5%,完成全年2500萬人次計劃的近71%。

遊客數量增長的同時,停留時間和消費水平並未同步提升。越南國家旅遊局副局長何文超指出,多地旅遊產品單一、缺乏配套服務,目的地、企業與供應鏈之間的聯動仍較鬆散。越南旅遊發展研究院院長謝維靈提出,當前需要衡量每名遊客、每個停留日創造多少價值,以及其中多少真正留在本國經濟中。

越南政府於2026年9月7日頒佈第263號決議,確定落實第26號決議的重點任務、牽頭與配合機構、產出和進度,並強化負責人責任及跨部門、跨區域協調機制。9月28日,國家旅遊指導委員會會議上,政府副總理、指導委員會主任范氏清茶指出產品競爭力不足、數字化轉型緩慢等問題,要求把2027年至2030年目標量化為指標下達各省市,各地須在2027年前至少擁有一個特色旅遊產品。

決議還提出發展夜間經濟、共享經濟、數字平臺經營及沿河沿海經濟等突破性政策,在符合條件的購物中心實行增值稅退稅,為高消費客群提供靈活簽證,並設立面向綠色旅遊企業的優惠信貸基金。決議確定河內、胡志明市、峴港三大旅遊增長極和10個重點旅遊中心,要求其發揮引領作用,串聯周邊地方形成聯動鏈條。